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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福民同志在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县政协八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交办会上的讲话(摘要)           ★★★
朱福民同志在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县政协八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交办会上的讲话(摘要)
作者:信息科 文章来源:政府信息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05-25 08:43:03
 

朱福民同志在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
建议和县政协八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
交办会上的讲话(摘要)
(2007年5月21日)

一、去年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在去年的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和政协七届四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82件,其中10人代表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28件,建议54件,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并经主席团会议通过,将2件议案和另外25件议案转作建议连同52件建议交由县政府办理;收到政协委员提案共计72件,交由县政府办理的70件。经过分类,共涉及12个乡镇政府、25个县政府有关部门承协办。通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和相互理解,为开展政府各项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树立了政府“一心一意为人民、千方百计求发展”的良好形象。总结去年的办理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明确办理责任。县政府对办理工作一直高度重视,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政府系统建议的办理工作由县长负总责,常务副县长统筹协调,分管副县长具体抓。主办单位十分重视,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交通局、公安局、水务局、建委、民政局等单位成立了办理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并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办理意见,明确专人负责。县教体局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办理。建委将建议、提案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并明确各自责任。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牢固树立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思想,努力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落到实处。对能解决的,尽全力解决到位;对列入计划的,抓紧时间付诸实施;对有困难的,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确实无法解决的,向代表、委员解释说明,取得代表理解。
(二)创新办法,提高办理质量。代表、委员所提建议、提案基本上都是单位工作存在问题或是有待完善的地方。主办单位都十分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办理意见。各承办单位根据建议、提案中所涉及的内容和提出的问题,注重深入基层,深入实地,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县教体局邀请教育界人大代表座谈,通报教育现状和发展形势、所做的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下一步打算,与代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和建议。县交通局实行“双重多级”把关制度,有关单位和股室提出办理意见,经办公室统一拟稿、分管领导核稿、主要领导审稿三级把关。县水务局在办理过程中做到“三结合”,即与防汛抗旱检查相结合,与水利兴修计划安排相结合,与项目规划申报相结合。
(三)加强沟通,取得代表委员满意。县政府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都注重加强联系工作,把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和征求意见作为办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做到办前专访代表,办中随访进程,办后回访效果,加强与代表的沟通,最大程度地获得代表的满意。县交通局在办理过程中注重抓好“面对面”和“回访”两个环节,在办理前倾听代表、委员意见和了解想法,共同研究措施;书面函复前,先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县环保局约请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人大代表参加香隅化工园区环保问题座谈会,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园区环保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介绍,详细解答代表提出的问题,得到理解和支持。县公安局新任局长到任后,马上分赴乡镇、基层单位以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家中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通过加强与代表委员们的联系,使承办单位同代表委员之间达到了相互理解、沟通思想、宣传政策、取得共识的目的,密切了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四)强化督办,紧抓跟踪问效。为保证办理工作按期按质完成,县政府明确由县政府督办室具体负责督办。县政府督办室采取不定期抽查和检查,及时掌握办理工作进度,协调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县政府督办室通过发《督查通报》、电话催办、上门督办、会议督办等多种督办形式,使督办工作贯穿办理工作的始终,对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对一些办理难度大的办件,专题召开分析讨论会,邀请相关部门参加,与承办单位一起分析讨论存在问题,共同研究落实的办法与措施。对于涉及几个部门协同办理、主办单位自己协调有困难的建议和提案,及时向领导汇报,并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办理。在办理单位建议答复代表后,县政府督办室经常向承办单位和代表委员了解办理效果,跟踪问效。对反馈不满意的建议,要求承办单位进一步办理,提高办理质量,确保办理效果。
2006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虽然已全部办复完毕,但在办理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单位没有健全完善办理工作制度,或是制度建立但没有落实到位,办理质量总体不高。二是少数单位没有建立办理档案,资料散乱,难以查找。三是个别乡镇对办理工作重视不够,办理时限观念不强,答复简单,办理没有实质性内容。四是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联系不够,协办单位没有主动参与办理和协调配合。五是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现象,跟踪问效力度有待加强。
二、做好今年办理工作的几点要求
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86件,其中10人代表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25件,建议61件,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并经主席团会议通过,将2、3号议案进行并案处理,另外23件议案转作建议,连同其他61件建议交由县政府办理;县政协八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共计98件,交由县政府办理的92件。经县政府办公室分类拟办,涉及11个乡镇政府、35个县政府有关部门承协办。各承办单位一定要按照要求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规范办理程序,高质量、高效率地做好办理工作。
今年办理工作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观,与时俱进,加大力度,改进作风,求真务实,提高质量,讲究办理成效,圆满完成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任务。具体要求是: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一是做好这项工作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项政治任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向政府提出的议案建议,是代表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如何对待和处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是关系到尊重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健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问题。人民政协是我国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政协委员提案是人民政协发挥职能的一条重要渠道。做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有利于疏通县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有利于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加快我县小康进程服务。二是做好这项工作是加强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一个重要渠道。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和政府的优良传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是政府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重要途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有着广泛的代表性,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从整体上讲,倾听代表和委员的建议,就是倾听人民的呼声。重视对议案和提案的研究办理,既可以使政府的各项工作更充分地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又可以通过代表和委员向群众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任务,更好地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三是做好这项工作能更好地推动政府各方面的工作。政府的各项工作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帮助和监督。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关心、爱护,也是对政府工作的有力支持和监督。通过认真研究和办理议案、提案,能更好地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加强政府自身的建设,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四是做好这项工作是政府工作人员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具体体现。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努力为人民服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人民公仆,必须把认真倾听和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视为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对议案和提案重视与否,办理得是否认真,是衡量为人民服务思想树立得是否牢固的一个重要尺度。
(二)进一步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确保办理工作落实到位。各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办理工作,落实具体办理机构和人员。对涉及重大或比较复杂的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办理。办理工作要与本单位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检查、同落实。要建立“一把手审阅和审签”制度。无论是拟办还是撰写报告答复,都必须经主要领导审阅审签。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各承办单位在收到议案建议和提案后,要及时送本单位主要领导审阅。如发现确实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请在10日内与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并由单位负责同志说明情况和理由,以便重新商定承协办单位,10日内未联系的,视为接受,必须按时完成办理任务;二是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结后,在撰写报告和答复时,一定要经主要领导审签,方可按程序报送。
(三)进一步加强配合,共同完成办理任务。对涉及到多个单位办理的议案建议和提案,主办单位要敢于负责,牵头抓落实,协办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并按照规定在一个月时限内提出协办意见,坚决杜绝推诿、拖延、扯皮等现象发生,力促共同完成办理任务。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办理工作程序。过去不少单位和部门建立健全了承办制度,这对落实和推动办理工作起了很大作用。希望已建立的要进一步完善,没有的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和规章制度。要进一步健全登记、协调、承办、催办、拟文、审签、印发、归档和总结等办理程序,把好的严格的程序纳入办理制度,往往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根据有关要求,所有的议案建议和提案自交办时日起三个月内办结,即从6月1 日起,截止到2007 年8 月31日办结,届期县政府办公室将办理情况予以通报。
(五)进一步改进办理方式,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收到议案建议和提案后,不要急于撰写报告和答复,要创新办理方式,对涉及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全面了解代表委员所提出的问题背景和意图,切实把握建议、提案需要解决的是什么问题,解决到什么程度,真正做到心中有数。必要时,应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研究,或邀请代表、委员进行面对面沟通,真正做到有的放矢。在办理过程中,还要做到:能解决的问题要尽快解决,能提供服务优先服务;对条件不具备的,一时无法解决或不好解决的,或多次提出,均因条件限制无法解决的,承办单位要主动与代表委员联系,讲明原因,避免那种“意见很好,因条件限制难以解决”的简单答复出现;对确有困难暂时难以解决的建议和提案,函复时要给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说明原因,解释清楚。特别对一些需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建议和提案,要根据实际情况切实搞好二次答复工作,确保建议和提案所提问题得到最大限度解决。
(六)进一步严格答复要求,努力提高办理水平。议案办结后,要撰写办理报告并报送县政府办公室;答复文件要统一格式,即按交办通知上的答复格式,要有单位文头,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答复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县人大人选工委或县政协提案委和县政府办公室。各承办单位给代表委员的答复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要有针对性,不允许敷衍塞责,切忌空话、套话,力求答复语气诚恳、重点突出、思路清晰、文风扎实、言简意赅,真正做到办理工作形神兼备,水平一流。对涉及到有3件以上办理任务的单位,要在办理工作结束15日内将办理工作总结报送到县政府办公室。
(七)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办理期间,县政府办公室将与县人大人选工委联合开展一次集中督查,全面了解各单位办理进度和办理落实情况。督查中,对于办理好的、有成效的、落实快的,要及时予以通报表彰,对于办理差的、敷衍了事的、进度慢的,要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大日常督办的力度,可以采取电话、座谈、调研和跟踪等方式进行督办,确保办理进度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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