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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可静同志在县政府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
赵可静同志在县政府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作者:信息科 文章来源:政府信息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07-12 10:27:43
 

一、认清形势,正视问题,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近年来,消防工作列为“平安东至”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单位消防工作责任主体意识和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增加消防投入,提升消防装备水平,我县的消防安全环境得到了有效的改善。实现了有效预防和减少一般火灾事故,杜绝重特大火灾、群死群伤等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的目标。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消防工作仍面临着严峻形势、存在诸多不利因素。1-6月份,全县共发生火灾20起,财产损失达90余万元。尤其是6•27昭潭供销社火灾事故的发生,造成两死一伤。教训是深刻的、沉痛的,同时也给我们的消防敲响了警钟。就我县情况来看,一些制约消防工作发展的因素依然存在,客观分析形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消防法制观念不强。有些单位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责任没有完全落实到位;部分企业未经消防审核擅自开工建设、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产生或留下了先天消防隐患。龙泉木材加工园区及大渡口工业区此现象尤为严重。龙泉园区无消防给水,今年20起火灾中,有4起是在木材加工企业发生;大渡口园区虽铺设有市政消防给水干管,但园内单位不愿装室内外消防给水或虽装有给水管网但水源未接通,仅仅是一个摆设。
二是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县城老城区和多数乡镇消防给水盲区多,居民自建房无序,防火间距不足,未留消防通道,一些单位在乡镇的老房子,如粮食系统、供销系统、林业系统等以及县城老街居民房屋多为三级砖木结构,耐火等级低,一旦发生火灾,有火烧连营之患。
三是个别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防火委员会在今年6月18日下发通知,要求防火成员单位及时上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第一阶段(排查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到目前为止,仅有县文化局、质监局和商务局上报了进展情况。最近,防委会对79家单位进行了火灾隐患检查,对12家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目前仍有个别单位没有整改到位。
对上述问题,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同时,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研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及每个阶段的工作措施,不断促进消防工作制度创新,全力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努力构建社会消防安全防控网络体系
当前,正处于火灾高发期。各地各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把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放在首要位置,制定周密细致的工作措施,切实抓好消防工作目标的落实,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一要真正把消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地各部门必须建章立制、落实责任,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大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当前,结合县城道路改造和新区道路建设的有利时机,县建设、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共同抓好市政消火栓建设工作,该增加的增加,该补建的补建。龙泉镇要尽快解决木材园区消防给水问题,大渡口镇要尽快协调好园区建设单位与自来水公司消防用水问题。针对普遍存在的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消防基础设施匮乏等问题,要认真进行研究,制定明确的方案,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尽快落实。
二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工作要始终坚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落实责任的要求,建立消防安全考核奖惩制度,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实行消防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凡是消防安全工作不落实或因玩忽职守而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单位,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三要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执法力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绝不是一项临时性、阶段性的措施,而是一项长期的、不间断的经常性工作。要运用多种形式,采取各种方法,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切实加大检查力度,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今年以来,我县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消除了大量的火灾隐患,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以“持续深入开展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创建消防平安东至”活动为主线,结合不同季节,针对县城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的作用,针对本系统、行业的特点,认真组织好对所属各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各单位要经常组织自查,对要害部位坚持进行每日巡查制度;公安消防部门要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加大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做到常抓不懈、务求实效。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排查出的隐患逐条督促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切实整改一批,最大限度地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减轻火灾危害、保障公共安全。
四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近年来,我县以《消防法》、公安部第61号令等消防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张贴宣传画、公益广告及火灾现场会等形式宣传消防知识,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但宣传工作在全县开展得还不够平衡,消防宣传的覆盖面还比较小,尤其是农村,因不懂消防法规、消防常识引起的违法违规行为和火灾事故时有发生。近年来,我县60%的火灾发生在乡镇居民家庭,且呈现逐年上升趋势。我们要继续加强社会消防宣传工作,多刊发、多播出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向村民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真正形成人人重视消防工作、了解消防常识以及自防、自救、逃生知识,提高他们的自防、自救能力。公安消防部门要主动向招商引资企业宣传法律法规、督促建设单位办理消防审批手续,先审批,后施工,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避免产生新的消防安全隐患。
三、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促进消防安全工作有效开展
首先,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按照“政府领导、行业管理、单位负责、消防监督、全民参与”的要求,建立社会联动和消防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各位领导必须把消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对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其次,要加强部门配合。消防工作涉及各行各业,需要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建设部门要坚持消防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期设计、同步实施、同时验收,与消防部门共同把好建筑防火审核、验收关,特别是对那些影响消防通道的违章建筑,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工商、文化、旅游、卫生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条件列入经营许可的前置审批范围。质监部门要加强消防产品生产、流通领域的质量监督管理。监察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严肃追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行政责任。发改委、民政、农业、水务、财政等部门要结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支农项目,支持农村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要狠抓队伍建设。公安消防部门既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也是一支直接与火灾事故作斗争的部队,肩负着繁重艰巨的任务。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消防队伍,是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保证。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积极探索公正执法、高效运转、文明服务的消防安全监督机制和管理模式,按照部队正规化建设的要求,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火灾事故的规律和特点,大力开展科技练兵,提高灭火实战水平,确保关键时刻冲得出、打得赢。同时,对一些大型厂矿企业和重点乡镇,要加强业务指导,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消防工作水平,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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