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东政办〔2008〕36号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推进
依法行政基层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香隅化工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东至县推进依法行政基层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七月九日
东至县推进依法行政基层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促进基层依法行政水平的整体提高,加快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池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推进依法行政基层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政办〔2008〕19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基层年”活动。特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实施《纲要》为主线,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大力提升基层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富裕、和谐东至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活动范围
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各乡、镇人民政府,香隅化工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及其所属具有行政执法授权和委托执法的事业组织。
三、总体目标
(一)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形成。
(二)法律、法规和规章得到正确贯彻实施,法制统一,政令畅通。
(三)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建立健全,制定的政策、发布的决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四)政府信息比较全面、准确、及时,行政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
(五)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机制和制度建立健全,应急能力明显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和制度建立健全,社会矛盾有效防范和化解。
(六)行政执法的主体合法、依据正确、程序适当,无行政不作为或行政越权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
(七)行政复议机制和制度建立健全,法制监督机制和制度建立健全。
(八)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得到强化,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全面形成,依法行政的能力有效增强。
四、活动内容
(一)切实加强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香隅化工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及其所属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授权和委托执法的事业组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做到依法行政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
(二)强化依法行政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行政补偿制度,依法规范政府投融资行为;建立健全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非正当维权处理机制;依法开展矿山开采、超限超载、城镇房屋拆迁等专项整治活动。
(三)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信息员、座谈调研、听证程序、跟踪问效、异议处理、备案等各项基本制度,从源头上避免由于抽象行政行为不当或违法可能导致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现象的产生,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
(四)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的行政执法机制,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依据和职权梳理工作,建立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编制行政职权流程图,完备各类执法文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五)建立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六)推行并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度,完善考评制度,落实行政过错追究制度,严格对决策、执行、履职和服务过程中的过错行为实行行政问责。
(七)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办案形式,实行听证审理等。建立完善行政复议调查、受理、审理、审批、结案、归档、统计报告等制度。
(八)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执法证件年审注册工作,加强执法队伍的管理;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执法证件管理,杜绝临时工、合同工和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九)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充实法制工作机构人员,试行建立乡(镇)法制联络员制度。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应明确法制专(兼)管科(股)室,授权和委托的执法组织应配有法制联络员,形成健全的法制工作体系。
五、相关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香隅化工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按照《东至县推进依法行政基层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本单位推进“依法行政基层年”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于11月底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县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