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东政办〔2008〕37号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香隅化工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08年度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七月九日
2008年度县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加快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池政办〔2008〕12号)要求,县政府2008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安排7个方面24项重点工作。具体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以工业强县、改善民生为重点,做好城市管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教育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县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二)进一步推进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民主化、科学化进程。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调研、论证、听证等制度,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增强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规范性文件跟踪问效制度。(县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三)根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制定2008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县法制办会同县政府各部门办理)
(四)加快推进“信用东至”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工作诚信体系,以政府诚信带动社会诚信;积极推进部门同业征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二、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五)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将依法应当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快捷和便于公众获取、查阅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县行政服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和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建立科学、高效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体制机制,切实增强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县政府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七)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机制,规范行政审批的主体、运行程序,加大对行政审批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行政审批的便民、公开和高效运行。(县监察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八)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格实施限时办结、一次告知、全程跟踪“保姆式”服务等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收费、行政审批事项“一费清”、“一章结”制度。(县监察局、县行政服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九)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或者征用等行政执法案卷制度。(县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十)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条款,结合实践中发生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对行政处罚裁量权进行细化、量化,建立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行政处罚基准制度。(县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十一)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在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的基础上,完善行政职权流程图编制工作,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县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十二)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各类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和考试考核工作,并审报核发行政执法证件。(县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四、进一步完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机制
(十三)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充实行政复议机构力量,加强学习和办案力度,切实提高行政复议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主渠道作用。(县法制办办理)
(十四)创新工作方式,理顺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信访复查、复核在畅通信访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县信访局办理)
(十五)积极实施《安徽省人民调解条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制度在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工作中的作用。(县司法局办理)
五、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行政行为监督
(十六)进一步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前置审查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建立和完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处理机制。(县政府办公室、县法制办办理)
(十七)建立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制度,对已经失效、被新规定代替和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要予以清理废止或修改。(县政府办公室、县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十八)建立县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县法制办办理)
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十九)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学法制度,增强法制意识,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意识和能力。(县政府办公室、县人事局、县法制办办理)
(二十)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重点做好《公务员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县人事局、县法制办、县司法局、县建委办理)
七、开展“依法行政基层年”活动,全力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二十一)根据《2008年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中关于开展“依法行政基层年”活动的要求,研究制定我县“依法行政基层年”活动方案,选择基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重点联系点,发挥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基层依法行政水平的整体提高。(县法制办办理)
(二十二)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根据“依法行政基层年”活动方案,研究和部署本地区、本部门基层依法行政工作。(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办理)
(二十三)做好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县法制办办理)
(二十四)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监督和协调机制。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是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要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落实到政府和部门工作的各个方面。适时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政府,县监察局,县法制办,县政府督办室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