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观光
首页新闻信息 招商引资旅游观光便民服务 企业办事 网站留言
东至县八项措施推进信用联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
东至县八项措施推进信用联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作者:黄 兵 … 文章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5-27 07:39:39
 

第73期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http//www.ahdongzhi.gov.cn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东至县八项措施推进信用联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为加强信用环境建设,加快农村合作银行筹建步伐,日前,该县对2007年底以前形成的农村信用联社不良贷款,采取八项措施依法进行清收。
    一是凡拖欠贷款或为拖欠贷款提供担保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干部职工、村级组织、企业、自然人等,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偿还所拖欠贷款本息。
    二是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欠贷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偿还的,或为他人担保且在规定期限内不还的,以工资担保的直接在工资中扣还,没有工资担保的,签订担保协议,在工资中按月扣还。
    三是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清偿所拖欠的“私贷公用”贷款本息的,本着“谁签约,谁承担还款责任,谁用钱,谁负责还款”的原则进行清收。
    四是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清偿拖欠贷款本息的企业,对借款单位、担保单位(人)按照类别进行清收。
    五是对联社内部职工自贷、担保、介绍形成的拖欠贷款,限期内未清偿的,实行待岗清收、赔偿清收,对造成损失、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因违章操作等原因形成的不良贷款,按照有关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采取多种途径加以清收。
    六是其他自然人自贷及担保形成的拖欠贷款,限期内未清偿的,通过司法手段等途径进行清收。
    七是对行政村、组集体拖欠贷款的,以乡镇为责任单位,进一步清理、核对,其集体经营收入优先还款,签订分年还款协议;其处置的集体资产收益优先还款,不足部分签订协议书,明确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确保债权实现。
    八是规定时间内未能落实贷款的欠贷单位和个人,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黄 兵 朱国和 李有国)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4 Dongzh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使用IE5.0以上版本浏览器和1024*768分辨率显示器浏览
    webmaster@ahdongzhi.gov.cn 皖ICP备05000972号
    主办:东至县人民政府 承办:东至县信息中心

    池州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