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期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http//www.ahdongzhi.gov.cn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东至县八项措施推进信用联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为加强信用环境建设,加快农村合作银行筹建步伐,日前,该县对2007年底以前形成的农村信用联社不良贷款,采取八项措施依法进行清收。
一是凡拖欠贷款或为拖欠贷款提供担保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干部职工、村级组织、企业、自然人等,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偿还所拖欠贷款本息。
二是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欠贷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偿还的,或为他人担保且在规定期限内不还的,以工资担保的直接在工资中扣还,没有工资担保的,签订担保协议,在工资中按月扣还。
三是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清偿所拖欠的“私贷公用”贷款本息的,本着“谁签约,谁承担还款责任,谁用钱,谁负责还款”的原则进行清收。
四是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清偿拖欠贷款本息的企业,对借款单位、担保单位(人)按照类别进行清收。
五是对联社内部职工自贷、担保、介绍形成的拖欠贷款,限期内未清偿的,实行待岗清收、赔偿清收,对造成损失、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因违章操作等原因形成的不良贷款,按照有关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采取多种途径加以清收。
六是其他自然人自贷及担保形成的拖欠贷款,限期内未清偿的,通过司法手段等途径进行清收。
七是对行政村、组集体拖欠贷款的,以乡镇为责任单位,进一步清理、核对,其集体经营收入优先还款,签订分年还款协议;其处置的集体资产收益优先还款,不足部分签订协议书,明确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确保债权实现。
八是规定时间内未能落实贷款的欠贷单位和个人,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黄 兵 朱国和 李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