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及职务:县委副书记、县长洪克峰
解读时间:2021年2月26日
一、政策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省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对《东至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进行修订完善,在维护和保持原《规则》的权威性和内容的连续性的同时,抓住关键,切准要点,结合当前形势任务的变化,删除和增加部分内容。
二、起草过程
由县政府办拟稿,在认真阅研上级政府工作规则后,严格对标省、市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我县实际,形成了《规则(讨论稿)》。该规则征求了多方意见建议,经多次修改,并经县司法局法制审查,于2021年1月27日县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2月26日印发。
三、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民满意的高效政府、廉洁政府、诚信政府、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
四、主要内容
新《规则》分为十二章,七十一条。
第一章总则,共3条。主要明确了制定《东至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依据、指导思想和准则。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共6条。主要明确了县政府组成人员的相关职责。
第三章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共7条。主要明确了县政府要全面正确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
第四章坚持依法行政,共6条。主要明确了县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行政执法,完善执法程序,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
第五章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共5条。主要明确了县政府及各部门要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第六章推行政务公开,共4条。主要明确了县政府及各部门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第七章健全监督制度,共6条。主要明确了县政府要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等。
第八章健全会议制度,共9条。主要明确了县政府实行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政府专题会议制度。
第九章公文审批,共6条。主要明确了县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按程序办理公文,应该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第十章工作纪律,共8条。主要明确了县政府组成人员要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工作部署,严格遵守纪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第十一章廉政和作风建设,共9条。主要明确了县政府及各部门要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以及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第十二章附则,包括2条。说明了本规则的适用范围和施行时间。
五、创新举措
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县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均应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方式,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县政府及各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加强政策解读,准确传递政策意图,重视市场和社会反映,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解疑释惑,稳定预期。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办文、办会、推行政务公开等方面制定配套的工作制度,细化落实本《规则》的相关要求。开展《规则》学习贯彻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落实工作责任、提升工作效能。加强《规则》执行情况的监督,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效果,确保制度落地落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