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根据《关于做好涉及长江流域保护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函》(池司函〔2021〕2号)精神,我县依据长江保护法的精神、原则和规定,逐项研究进行了清理,没有与长江保护法的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需要予以修改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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