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东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局长 汪敬阳
解读时间:2021年03月24日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加快“数字东至”建设,推进“城市大脑”建设与应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数字政府建设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皖政[2020]44号)和省加快建设“数字江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城市大脑”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数江[2020]3号)以及《关于印发池州市加快推进“城市大脑”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池数组办[2020]6号)精神,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数字江淮”部署要求,通过汇聚实施全量的城市数据资源,创新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从全局上优化城市公共资源配置,打造城市治理、服务和产业发展新模式,实现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助力高质量发展和创新发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基本原则
统筹推进,分步实施。强化顶层设计,一体化建设,实现统一架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基础先行、先点后面,分步推进实施。
政府引导,多元合作。加强政府统筹协调和组织引导,鼓励引入社会资本,推动“城市大脑”建设向社会共同参与、联合建设运营的多元化模式转变。
创新引领,应用为先。运用前沿技术,推动城市管理理念、管理手段和管理模式创新,建设一批慧政便民利企的智慧应用。
产业支撑,安全可控。坚持以应用促发展,通过“城市大脑”建立数据和能力开放体系,为传统产业赋能,带动数字经济发展。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推动信息安全等领域国产技术和产品的研发、推广、应用,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三、制定过程
根据市政府《池州市加快推进城市大脑建设行动方案》(池数组办[2020]6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县数据资源局成立起草组,精心组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县、各部门及专家学者、企业和行业协会代表意见,反复研究论证,向县委报送了该方案,并经县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该方案。
四、工作目标
至2021年6月底,开展“城市大脑”方案编制和数据汇聚工作,开展“城市大脑”应用试点建设。
到2021年底,建立城市运行和管理要素数据库、全县地理空间数据库、视频感知数据库三大类数据体系,形成数据底座。“城市大脑”智慧中枢初具雏形。建成东至县城市运营指挥中心。融合提升已建应用,在城市管理、社会治理、金融服务领域开展试点应用。
到2022年底,“城市大脑”建设水平大幅提升,政务、经济、社会数据资源全面汇聚,数字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完善,建成基于“城市大脑”开发共享的智慧城市建设体系。
到2025年底,拓展“城市大脑”应用范围,“城市大脑”建设总体水平跻身全国、全省领先行列,努力建成“城市大脑”全国样板。
五、主要任务
(一)搭建基础能力平台。通过夯实数据资源基础、搭建业务支撑平台、打造智慧中枢,形成“城市大脑”提供智慧服务的基础能力,支撑跨领域、跨行业的智慧应用场景建设。
(二)夯实基础设施体系。从物联感知、存储计算、网络通信、运营调度着手,完善升级城市原有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新型基础设施,为“城市大脑”提供更智慧的基础设施服务。
(三)完善综合支撑体系。重点围绕安全保障、标准规范、产业技术等方面,为“城市大脑”建设、运行、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四)打造赋码生活模式。利用“安康码”的全覆盖优势,通过打通数据资源、推进“三卡合一”、探索赋码生活,为新生活、新奋斗增添新助力。
(五)开发智慧应用场景。按照“急用先建、实用优先”的原则,基于“城市大脑”基础能力平台,围绕城市运行管理,创新智慧应用建设,形成全流程闭环体系,实现慧治理、慧民生、慧产业的协调发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协调推进县“城市大脑”建设,统筹县级信息系统业务协同、数据共享,研究制定数据共享等相关标准,并指导“城市大脑”应用推广。
(二)推进示范推广。积极向省申报开展应用试点,结合行业、地方实际,开展个性化、特色化应用场景开发。总结试点建设管理模式、技术体系、运行机制和标准规范等,在全县复制推广。
(三)优化营商环境。探索政企合作新模式,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成立研究机构,为政府提供咨询服务。通过“城市大脑”建设,培育相关产业,形成良好产业生态。
(四)加强考核评估。将“城市大脑”建设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建立“城市大脑”评估评价体系,加强对建设成果及成效的动态评估。
七、创新举措
通过加强政府统筹协调和组织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引入社会资本,推动“城市大脑”建设从政府主导单一模式向社会共同参与、联合建设运营的多元化模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