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部分单位法律意识淡薄,在编外聘用人员工作中不能严格执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不能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有的仅在用工之初达成口头协议;有的虽然与编外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也存在合同期限长短不一,工资收入、待遇标准不明等问题,编外聘用人员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劳动纠纷隐患较大。
二、制定目的
通过制定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在“控编减编”和“财政供给人数只减不增”政策背景下,规范聘用一定的编外人员可以缓解因人手不足带来的工作困境;另一方面为适应机制体制改革,将一些辅助性、服务性、保障性的岗位工作由编外聘用人员承担,可为积极探索“服务外包”有效形式积累一定经验,有效保障编外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起草过程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县委编办牵头组织草拟了《东至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讨论稿)》,讨论稿形成后,于2020年5月12至15日公开征求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及公众意见、建议,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几经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东至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送审稿)》,县司法局予以合法性审查后,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工作目标
通过核定编外聘用人员数额,明确编外聘用人员条件、方式、程序及薪酬,实现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范、有序。
五、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分六个部分,共二十五条。即: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聘用员额核定、第三章薪酬待遇、第四章聘用、第五章用人管理、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是总则:共四条,对主要依据、目的、适用的范围进行明确。对编外聘用和服务外包岗位合理界定。提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原则。
第二章是聘用员额核定。共两条,对编外聘用员额作出具体解释,明确编外聘用员额的核定标准和调整、使用程序。
第三章是薪酬待遇。共三条,对编外聘用人员薪酬、考核奖励、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标准进行确定;明确薪酬福利待遇和经费来源等。
第四章是聘用:共两条,对编外聘用人员条件、招聘方式等进行明确。
第五章是用人管理:共十条,对编外聘用人员的工作、考核、档案、组织关系等管理事项进行明确;对参与编外聘用人员工作各单位职责进行细化。
第六章是附则:共四条,对本《办法》施行之前各单位自行聘用的编外人员如何分流、续聘作出具体说明;明确员额外已聘用的编外人员消化分流责任主体和年限。
六、创新举措
1.明确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数额;
2.明确了编外聘用人员薪酬标准和经费来源途径;
3.明确了编外聘用人员聘用程序和分流机制。
七、下一步工作安排
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并将完成情况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压实机关事业单位主体责任,有效保障编外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实现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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