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结合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由东至县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的报告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尧渡镇建设路43号,邮政编码:247200,联系电话:0566-701600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推进税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据省直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紧紧围绕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3个一级公开事项,16个二级公开事项开展试点工作,发布信息119条。
二是强化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公开。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欠税公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信息。2020年公开行政处罚41户次,公开行政许可646户次。
三是加强机构权力配置公开栏目建设。进一步公开机构职能信息。主动公开机构设置、部门职能、投诉举报及政务公开电话等有关信息并做到动态更新,设置领导专栏规范化发布局领导照片、简介、履历、分管工作等信息。发布领导简介信息6条,领导活动10条。
四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高质量发展和三大攻坚战,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战略部署,集中公开新出台的减税降费、促进创业创新、保障民生等相关政策措施,发布信息38条。
五是围绕“六稳”“六保”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加大对减税降费、疫情防控、政策解读类信息发布力度。进一步丰富本级政策解读形式,拓展本级政策解读渠道,对政策背景、主要内容等方面详细解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突出政策执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17条。
六是稳妥做好财政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决算及相关文字说明,做好“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制度、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等公开。发布招标采购类信息7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局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股室负责人和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积极参加县政府、市局举办的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班,及时传达会议精神,落实会议要求。
(四)平台建设方面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6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规范升级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对目录进行更新与调整,补充相关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围绕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了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时限、主体责任,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规范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依托电子屏、展板、宣传手册、公告栏等设施,公开各项办税信息及办税流程,切实落实领导值班制,做好值班记录,设立导税岗,落实“24小时不打烊”值班机制,建立企业涉税诉求和快速响应机制,收集整理纳税人意见和建议,并将问题信息及时通报给有关部门,促进其提升服务水平。
根据县政务公开办部署,按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改。建立业务股室信息公开保障机制,确保各项主动公开内容能及时、规范、高效发布,保证纳税人查阅、获取相关信息方便快捷。
(五)监督保障方面
2020年县税务局积极主动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县税务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本年度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举办的业务培训,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教育培训项目,通过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的形式,开展政务公开业务辅导,增强各部门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
二是严格公开保密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确认。
三是落实绩效考核制度。把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核系统,将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到牵头部门,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持续传导工作压力,定期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并在政务督查中予以通报,对工作不力的部门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0 | 64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38 | 1268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9 | -2 | 41 |
行政强制 | 3 | +2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6.09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工作的形式单一,创新意识不够。针对以上不足,我局将在今后工作中着力改进和完善:
一是落实工作职责。加强股室之间的沟通协调,明确股室领导的主管责任,将政务服务与税务部门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完整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二是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利用互联网思维,按照样式丰富、内容规范及时有效的要求,结合税收宣传月等活动,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
三是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形成全局上下共重、共管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东至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东至县税务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