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民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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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法律援助暖民心 七旬老人维权终有果

发布时间:2026-05-06 08:17 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访问次数: 字号: 默认 超大

近日,东至县法律援助中心成功解决了一起涉及老年人赡养问题的法律援助案件,帮助一位年过七旬、生活困难的老人依法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这起案件不仅体现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对民生问题的积极回应,也彰显了法律援助在化解家庭矛盾、守护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

受援人张某(化名)今年75岁,老伴早年去世,独自一人生活在农村老家,三位女长期在外务工,以“工作忙”“负担重”为由,对其不闻不问,既不照料也不支付赡养费。随着年事渐高,张某患有多种慢性疾病,行动不便,生活自理能力日渐下降,每月仅靠微薄的城乡居民养老金度日,生活十分拮据。

得知情况后,法律援助工作站主动联系张某的三子女,尝试组织家庭调解,但三人均以“老人偏心”“自己也不容易”等理由拒绝协商,甚至不接电话、不回信息。其间调解员多次通过释法明理,告知三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子女态度始终强硬。面对子女的不配合,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时帮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张老提出了法律援助申请,县法律援助中心快速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承办此案。律师介入后,认真梳理证据材料,实地走访调查记录、社区证明、医疗费用单据、子女收入及财产状况线索等,向法院提起了赡养费纠纷诉讼。法院最终依法判决三位女每月定期向张某支付定额赡养费,并明确医疗费用据实分担。判决生效后,张老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医药费有了着落,张老面部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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