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花园乡积极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切实筑牢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安全防线。
强化建设指导。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所指导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对照建设标准中的人员与管理制度、设施与设备、药品储存与养护、药品调配与使用、监测与处置五个方面,结合药房(库)实际情况,逐项进行梳理,加强薄弱项目的补缺补差补漏,建立健全覆盖药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的管理制度,确保关键环节制度全、责任明、职责清,药品质量可追溯。
开展规范药房(库)建设单位现场检查。组织联合检查组对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规范药房(库)建设情况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索取留存供货单位合法票据并做到购进记录完善,是否具备相适应的药品储存场所和条件,是否按照规定建立药品进货养护与管理制度,是否按要求管理使用处方、上报不良反应等情况。
下一步,该乡将加强对达标单位的动态监管,对拟创建单位加强实地指导,督促医疗机构积极创建并持续符合“规范药房(库)”标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撰稿人:毕启胜,审核人:张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