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东至县土地储备管理工作,健全土地储备运行机制,根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结合东至县土地管理与城市建设实际,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起草了《东至县土地储备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网上征求意见截止时间
2026年4月16日至5月15日。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
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及电话,裴红芳,0566-7028611。
三、公众反馈及建议的途径
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957234127@qq.com);邮寄(地址: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邮编247200);政府网意见征集栏目在线留言等方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附件:1.《东至县土地储备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反馈表》
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16日
关于《东至县土地储备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规范我县土地储备管理工作,健全土地储备运行机制,根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土地管理与城市建设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东至县土地储备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土地储备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保障城市建设发展用地、调控土地市场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近年来,随着我县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城市更新、产业升级及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土地储备规模、范围、程序、资金及监管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当前,国家和安徽省已出台土地储备管理相关规定,为县级土地储备工作提供了上位依据。为完善我县土地储备制度、强化土地调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升建设用地保障能力,切实解决土地储备工作中产权审核、程序规范、前期开发、资金管理、管护利用等实际问题,确保土地储备工作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亟需制定符合东至县实际的土地储备实施办法。
二、起草过程
(一)明确依据,梳理需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为核心依据,系统梳理我县土地储备工作现状、存在问题与管理需求,确定《办法》起草框架与重点内容。
(二)调研起草,初稿形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班,结合我县土地收储、征收、供应、资金管理等实际工作,起草《办法》初稿,明确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储备范围、工作程序、利用供应、资金管理及监管责任等核心条款。
(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初稿形成后,先后征求县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审计局、生态环境分局、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开发区管委会及各乡(镇)政府等单位意见,最终形成《东至县土地储备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二十八条,围绕土地储备全流程管理作出系统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共四条:主要是明确起草依据、土地储备定义、适用范围,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二)计划与管理共二条:确立土地储备计划管理制度,规范年度土地收购储备计划编制、审议、批准及调整程序,明确土地储备项目实施方案审批要求。
(三)范围与程序共八条:明确可纳入储备的土地类型,储备土地入库条件(产权清晰、补偿到位、程序合规、风险治理完成等);分依法收回、收购、优先购买、农用地转用征收四类情形,细化土地储备具体办理流程。
(四)利用与供应共五条:规范储备土地前期开发、管护、临时利用及档案管理,明确储备土地统一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组织供应。
(五)资金管理共五条:明确土地储备资金专款专用、分账核算、预算决算管理,建立绩效评价制度,规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使用。
(六)监管责任共二条:明确属地政府、县直部门及土地储备工作人员履职要求。
(七)附则共二条:明确《办法》解释单位及施行日期,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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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意见情况
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5月15日;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各界发布意见征集公告,公告期间内收到网民留言建议0条。
二、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
| 单位 | 意见反馈 | 采纳情况 |
| 社会公众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