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历史建筑普查与认定技术导则》技术规范。结合我县实际,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东至县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请将修改意见填入《征求意见反馈表》。
一、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24日。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东至县住建局,联系人及电话:周凯,0566-7028320。
三、公众反馈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1585394922@qq.com)、邮寄(东至县住建局306室,邮编:247200)、 政府网意见征集栏目在线留言等方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附件:1.关于《东至县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东至县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征求意见稿)
3.征求意见反馈表
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4日
附件1 :
关于《东至县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的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历史建筑普查与认定技术导则》技术规范,我局起草了《东至县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公众征求意见稿)》。
二、制定过程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东至县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征求意见稿)》,于4月13日向有关乡镇、县直部门征求意见建议。经修改完善后,形成公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东至县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公众征求意见稿分为8处历史建筑名录:1.九龄故居;2会源桥;3古钱庄;4宝昌号;5马号巷;6皖南东流老街博览馆;7横岭村大礼堂;8李氏支祠。
附件2 :
东至县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征求意见稿)
编号 | 建筑名称 | 所在位置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建筑年代 |
1 | 九龄故居 | 花园乡南溪古寨 | 约260 | 清代 |
2 | 会源桥 | 花园乡南溪古寨 | 约50 | 明代 |
3 | 古钱庄 | 花园乡南溪古寨 | 约250 | 清代 |
4 | 宝昌号 | 东流镇老街 | 约320 | 清代 |
5 | 马号巷 | 东流镇老街 | 约860 | 宋 |
6 | 皖南东流老街博览馆 | 东流镇老街 | 约280 | 民国时期 |
7 | 横岭村大礼堂 | 官港镇横岭村 | 约500 | 1976年 |
8 | 李氏支祠 | 龙泉镇高林村观桥 | 约500 | 始建明代 |
附件3
征求意见反馈表
填表人:
文件名称 | |
修改意见 和建议 | |
修改依据 及理由 | |
填表日期: 联系电话:
一、征集意见情况
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24日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布意见征求公告,公告期内收到0条建议。
二、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
单位 | 意见反馈 | 采纳情况 |
社会公众 | 无 | |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