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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东至县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征集开始时间:2023-04-24 08:00 征集结束时间:2023-05-24 17:30 状态:已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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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集结果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历史建筑普查与认定技术导则》技术规范。结合我县实际,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东至县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请将修改意见填入《征求意见反馈表》。

一、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24日。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东至县住建局,联系人及电话:周凯,0566-7028320。

三、公众反馈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1585394922@qq.com)、邮寄(东至县住建局306室,邮编:247200)、 政府网意见征集栏目在线留言等方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附件:1.关于《东至县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东至县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征求意见稿)

      3.征求意见反馈表

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4日

 

 

附件1 :

关于《东至县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的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历史建筑普查与认定技术导则》技术规范,我局起草了《东至县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公众征求意见稿)》。

二、制定过程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东至县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征求意见稿)》,于4月13日向有关乡镇、县直部门征求意见建议。经修改完善后,形成公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东至县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公众征求意见稿分为8处历史建筑名录:1.九龄故居;2会源桥;3古钱庄;4宝昌号;5马号巷;6皖南东流老街博览馆;7横岭村大礼堂;8李氏支祠。

 

附件2 :

东至县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征求意见稿)

编号

建筑名称

所在位置

建筑面积(平方米)

建筑年代

1

九龄故居

花园乡南溪古寨

约260

清代

2

会源桥

花园乡南溪古寨

约50

明代

3

古钱庄

花园乡南溪古寨

约250

清代

4

宝昌号

东流镇老街

约320

清代

5

马号巷

东流镇老街

约860

6

皖南东流老街博览馆

东流镇老街

约280

民国时期

7

横岭村大礼堂

官港镇横岭村

约500

1976年

8

李氏支祠

龙泉镇高林村观桥

约500

始建明代

 

 

附件3

征求意见反馈表

填表人:

文件名称

 

修改意见

和建议

 

修改依据

及理由

 

 

填表日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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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反馈

一、征集意见情况

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24日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布意见征求公告,公告期内收到0条建议。

二、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

单位

意见反馈

采纳情况

社会公众

2023年5月25日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