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互动交流 > 部门信箱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来信人:张*** 来信时间:2025-02-28 11:40 受理状态:已办结 问题类别:咨询 浏览:14 来源:部门信箱
[字体:]
咨询:1.东至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长期在合肥居住,合肥有两处居住点,肥东县及蜀山区。请问办理肥东县居住证或办理蜀山区的居住证来进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对报销是否存在影响?比如肥东县居住证的话,不属于合肥市区,在合肥市区医院门诊或住院是否会比办理蜀山区居住证的报销比例低?
2.在办理异地长期人员备案的时候,就医地选择“安徽省省本级”还是选择“合肥市”?两者区别是什么呢?(我们一般在安徽省立或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复查及拿药)

回复时间:2025-03-01 08:30回复单位:县医保局回复

网友您好!您在县长信箱留言“异地就医备案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您咨询“您上传肥东县居住证是否可以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到合肥市”:目前医保以市为一个区域,肥东县上级行政区域为合肥市,可以进行申请。

二、“异地就医备案就医地选择‘安徽省省本级’和‘合肥市’有什么区别”:没区别。2月28日,我们与您联系并向您详细解释了相关医保政策,您表示理解和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若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与经办人联系,联系人:徐珊珊,联系方式:0566-2555610。

信件回复满意度评价:

100分

信件只有本人才可以评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