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咨询“外地事业编能否调回东至”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根据《东至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人员流动应以流入单位编制空缺为前提,调入人员身份应与调入单位机构编制性质相符。县外调入人员应由拟接收单位向县委编委提出编制使用申请,县委编委批准同意后,县人社局依据编制使用函办理调动手续,开具商调函。县外调入人员原则上安排在同等类型事业单位,身份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2026年2月27日,我局工作人员将上述情况告知您,您表示接受。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我局,经办人:方芳,电话:0566-5292636。审签人: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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