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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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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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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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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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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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5 10: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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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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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好,我是东至大渡口镇,都市恬园的业主,由于我们小区交房几年了,绿化娱乐设施不全,2019年2月的时候我们业主找物业,说了我们要暂缓物业费的缴纳,等配套设施齐全我们会补交。物业当时也没有提出来意义。大概10天前家里停水,我忘关水龙头了,后来来水把电梯弄坏了,物业把我的水电都停了,第二天我回去的时候要求物业把水电给我送上,物业依我没有交物业费为由拒绝给我来水来电,协商不了我们就搬到外面住,一个星期以后物业再次联系我让我赔偿电梯维修费,我想知道当时为什么没说赔偿的事情,一个星期我们都无家可归,严重的影响了我的生活和财产损失,请问各位领导物业有权停我的水和电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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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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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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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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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2 15: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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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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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您在县长信箱反映“物业的霸道”问题,县政府已交由大渡口镇政府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核查,您反映的问题系物业纠纷问题。 在接到来电后,我镇立即派人实地走访,并与您联系。经了解,目前物业公司已与该业主就损失赔偿问题达成谅解,该问题已得到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