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
|
桂**
|
处理情况:
|
[已办结]
|
来信时间:
|
2019-03-08 15:40:42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东至县葛公镇红旗岭村原和平桥组村民。本组从2009年因地质灾害开始搬迁至新村。截止2015年,村民已全部搬出。但是村民原来的茶山共一千余亩,现已通过村民自己的劳动将茶山造林,种植大面积的杉树。根据国家的退耕还林政策,我组村民一致要求是否有退耕还林补贴,因为我们村民都是靠山生活,无田无地。村民们的生活来源也主要依靠这片原茶山。请政府部门给予解答。我们等候答复。 |
||||
回复单位:
|
县林业局
|
回复时间:
|
2019-04-01 17:21:25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您在县长信箱反映“退耕还林咨询”问题,县政府已交由县林业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葛公镇红旗岭村和平桥组2009年因地质灾害开始搬迁至新村,村民在“苦竹山”逐年栽植人工林杉木,该组村民想要享受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经过葛公镇林业站人员上山现场勘查,该片山场杉木基本成林郁闭,但该山场不符合新一轮退耕还林对立地条件设定的要求,因此无法享受退耕还林补贴。镇林业站已向当事人宣传了相关林业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