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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咨询

阅读次数:6685 信息来源: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9-04-01 17:27
来信人:
桂**
处理情况:
[已办结]
来信时间:
2019-03-08 15:40:42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东至县葛公镇红旗岭村原和平桥组村民。本组从2009年因地质灾害开始搬迁至新村。截止2015年,村民已全部搬出。但是村民原来的茶山共一千余亩,现已通过村民自己的劳动将茶山造林,种植大面积的杉树。根据国家的退耕还林政策,我组村民一致要求是否有退耕还林补贴,因为我们村民都是靠山生活,无田无地。村民们的生活来源也主要依靠这片原茶山。请政府部门给予解答。我们等候答复。

回复单位:
县林业局
回复时间:
2019-04-01 17:21:25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在县长信箱反映“退耕还林咨询”问题,县政府已交由县林业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葛公镇红旗岭村和平桥组2009年因地质灾害开始搬迁至新村,村民在“苦竹山”逐年栽植人工林杉木,该组村民想要享受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经过葛公镇林业站人员上山现场勘查,该片山场杉木基本成林郁闭,但该山场不符合新一轮退耕还林对立地条件设定的要求,因此无法享受退耕还林补贴。镇林业站已向当事人宣传了相关林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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