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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标准

阅读次数:7357 信息来源:县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2-08-23 17:11
来信人:
檀**
处理情况:
[已办结]
来信时间:
2022-08-20 13:14:56
内容:

请问,大渡口镇雨润水墨江南小区住宅房物业费标准是多少?临街的门面房按什么标准收物业费?小区内的无产权证的车库怎么收物业费?

回复单位:
县发展改革委
回复时间:
2022-08-22 17:36:21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该小区住宅房物业费标准的制定



经核查,大渡口镇雨韵·水墨江南小区由东至县新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物业管理,系多层无电梯,于2011年4月提交物业服务收费备案表,根据《池州市主城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池价房〔2009〕135号)文件精神,原县物价局给予大渡口镇雨韵·水墨江南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备案(东至县物业服务收费备案表(2011)1号),备案住宅物业综合服务费标准为0.4元/月·m2。



二、关于该小区院外门面房物业费收取的问题



根据《池州市主城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池价房〔2009〕135号)文件精神,该小区院外门面房属于非住宅房,不在物业服务收费备案的范围内,由物业公司和业主以协议方式收取物业费用。



三、关于该小区无产权证的车库怎么收物业费的问题



根据《池州市主城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池价房〔2009〕135号)文件精神,原县物价局给予大渡口镇雨韵·水墨江南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备案(东至县物业服务收费备案表(2011)1号),备案车辆停放管理费收费标准为自行车:5.00元/辆·月,电动车:10.00元/辆·月;摩托车:12.00元/辆·月;汽车:50-70元/辆·月。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若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与我委价格科联系,联系电话:7026171。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2日

回复单位:
县发展改革委
回复时间:
2022-08-22 08:36:57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的信件正在办理中,请耐心等待办理结果。感谢您对政府网站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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