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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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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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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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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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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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4 10: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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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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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你好!我住大渡口,平常在外地,过年过节回家居住,一年1个月不到在家,物业费可有优惠,请问可有政策、规定减免优惠物业费。物业公司现要收取全部物业费。现在特来咨询领导,盼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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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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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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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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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5 09: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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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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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 物业费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条之规定:已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未交付业主的或者已竣工但尚未售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针对您反映减免物业费问题,目前我省尚未出台有关普通商品住房物业费减免政策,您可以进一步与物业公司协商,我局督促物业公司积极业主沟通对接,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