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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和和产检补贴

阅读次数:1948 信息来源:县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4-02-01 17:07
来信人:
汪**
处理情况:
[已办结]
来信时间:
2024-01-11 16:05:30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妻子是东至县事业单位员工,我们是外地人。妻了现已怀孕,为方便后续产检等事项,打算在东至建档立卡,请问下,东至是否有生育津贴和产检补贴?如何领取,能领取多少?盼复。

回复单位:
县医保局
回复时间:
2024-01-12 16:44:35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东至县事业单位职工,女性生产报销政策及是否有生育津贴”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和《关于调整我市职工生育保险定额结算标准的通知》(池人社秘〔2023〕98号)等文件规定,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费率为 0.4%;企业的费率为 0.8%,生育津贴按企业缴纳生育保险费费率发放。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保生育保险并连续履行缴费义务满9个月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医疗费用定额结算标准:
    1.顺产:三级医院2200元;二级医院2000元;一级医院1800元;一级以下医院1500元。
    2.助娩产:三级医院2800元;二级医院2600元;一级医院2400元;一级以下医院2000元。
    3.剖宫产:三级医院4200元;二级医院4000元;一级医院3800元;一级以下医院3500元。
    多胎生育妊娠的,每多生育一名婴儿,增加其基本医疗费用的10%。妊娠期门诊常规检查费用实行每人600元定额补助。
    按照上述政策执行,您爱人参加的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医保,没有生育津贴领取,但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报销待遇。
    我局工作人员电话回访,您表示已经知晓。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若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与经办人联系,联系人:徐珊珊,联系方式:0566-255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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