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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医保及生育津贴

信息来源:县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6-01-21 09:30
来信人:
陈**
处理情况:
[已办结]
来信时间:
2026-01-19 10:27:46
内容:

请问新生儿医保如何办理,需要哪些资料,还有生育津贴申报需要准备哪些资料,以上是否均可以线上办理。生产补助我们县有这项补贴吗(是否区别于生产报销)

回复单位:
县医保局
回复时间:
2026-01-20 11:13:48
回复内容:

网友朋友,您好!您在部门信箱留言咨询的“申领生育津贴材料和新生儿如何参保”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池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政办〔2011〕78号)文件规定,职工生育保险是由单位缴纳,且在生产之前连续缴纳满9个月(不含补缴),第10个月方可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缴费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不享受生育津贴。

经核实,您参加的是我县企业职工医保,职工医保已连续缴纳9个月,可以申领生育津贴,您可以携带出院小结、发票、费用清单、结婚证、身份证、银行卡等材料送至我局窗口,地址:东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

如何缴纳新生儿医保:您可以自行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池州专区”参保缴费栏里先进行“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再进税务系统完成缴费。

已将上述政策告知您,您表示理解和满意。

如有疑问,可以直接与我们联系,电话:0566-255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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