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时间:2025年12月12日
发布单位: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地点: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主持人:东至县居保中心主任 黄新琴
发布人:东至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郑长和

以下为发布现场摘录:
主持人: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同志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东至县人社局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新闻发布会。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县政府新闻办、县政府网、县融媒体中心等媒体记者朋友们。
今天新闻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一是请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郑长和介绍2025年全县城乡居保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回答记者提问。下面依次进行。首先请郑局长介绍目前城乡居保工作开展情况。

郑长和:各位媒体朋友、同志们,大家好!我是东至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郑长和。首先,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下面,我向大家简要通报一下2025年全县城乡居保工作的开展情况:
2025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始终坚持把城乡居保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根主线,锚定目标、创新机制、精准施策,全县城乡居保工作保持稳健的发展态势,民生安全网进一步织密扎牢。截至目前,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0.0877万人,超额完成市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完成率100.25%;缴费任务完成率达101.46%,进度在全市领先;人均缴费水平达到1381.93元,创历史新高;人均养老金水平提升至239.95元/月,同比增长15.27%,更好地保障了参保居民的晚年生活。
具体工作中,我们主要抓了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构建责任体系,压实工作链条。我们坚持高位推动,年初召开全县征缴动员会,将任务科学分解至各乡镇,压实县、乡、村三级责任。同时,建立“周通报、月调度”工作机制,对工作滞后的乡镇进行点对点指导、帮扶,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序推进。
二是创新宣传方式,提升政策引力。我们着力打造“立体化”宣传矩阵,线上通过制作短视频、开展“村书记方言说政策”等方式扩大覆盖面;线下利用招聘会、组织“流动培训组”进村入户,面对面为群众算好“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明白账,全年发放宣传册超3.5万份,成功引导超万人提高缴费档次。
三是推广试点经验,促进均衡发展。我们创新“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推进模式,选定基础较好的乡镇和村(社区)作为“双提升”样板,通过强化宣传和干部带头,试点地区人均缴费水平远超市县平均水平。例如,秋浦社区人均缴费水平达到2827.26元,为全县树立了标杆。我们正系统总结试点成功经验,将在全县范围内推广,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总体来看,我县城乡居保工作基础持续巩固,保障能力稳步增强。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低档次缴费占比偏高、参保扩面压力增大等挑战。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性地实施“扩面提质”等攻坚行动,努力推动我县城乡居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城乡居保工作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更离不开媒体朋友的宣传引导。在此,我代表县人社局,向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谢谢大家!

主持人:感谢郑局长的介绍。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在座的媒体朋友们进行提问。
记 者:除了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还接受其他资助吗?
郑长和:感谢记者朋友提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鼓励多元筹资,除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外,个人账户还接受其他资助,主要包括以下三种途径:
一是集体补助: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对参保成员给予缴费补助。补助金额由集体民主确定。
二是社会资助:鼓励公益慈善组织、社会经济能人、爱心企业等,为特定群体(如困难人员、高龄居民)提供缴费资助。
三是个人资助:支持家庭成员(如子女、亲属)为父母或其他亲属代缴或资助缴费,助力亲情养老。
所有资助资金全部计入参保人个人账户,完全归个人所有,并按国家规定计息。拓展上述3种缴费资助途径,目的是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升参保群众保障水平,体现社会的关心关爱。具体的资助方式和渠道,可咨询社保经办机构或村(居)协办员。
记 者:参保人达到领取待遇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该怎么办?
郑长和:感谢记者朋友提问。根据现行政策,参保人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现行规定为60周岁)时,如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然后按月领取养老金。其中,对于在制度实施时(2011年)已年满45周岁的参保人,应当按年缴费至60岁,若届时缴费仍不足15年,也可一次性补足剩余年限。对于制度实施时未满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记 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能转移衔接吗?具体怎么办?
郑长和:感谢记者朋友提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可以衔接。主要分两种情况:
根据《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42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可按规定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
居保转职保:如果职工养老保险缴满15年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将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转入,增加职工保险个人账户积累。居民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
职保转居保:如果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但满足居民养老金领取条件,可以申请将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和缴费年限一并转入居民养老保险,合并计算年限。
衔接手续不需提前办理,只需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确定养老金领取地时,向待遇领取地的社保机构一次性申请即可。
记 者:除了按时领取养老金,参保人如不幸去世,其个人账户资金如何处理?
郑长和:感谢记者朋友提问。保障参保人权益是我们的重要责任。参保人无论何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全部余额(包括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及利息)都可以依法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继承。
此外,安徽省还建立了丧葬补助费制度,参保人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可以领取一笔一次性丧葬补助费,为死亡当月中央基础养老金的12个月金额,东至县目前标准为1716元。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应在参保人死亡60日内,携带参保人死亡证明、户口簿、社保卡等材料,到村(社区)、乡镇劳保所、县级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和丧葬补助金申领手续,不存在资金损失的风险。
主持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感谢郑局长关于2025年全县城乡居保工作开展情况的介绍和互动交流。希望广大媒体朋友积极关注,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宣传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