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享受对象
凡具有东至县户籍,且截至2019年6月30日年满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即1939年6月30日前出生且健在的老人),均可申请享受高龄津贴。
二、 补贴标准
80--89周岁(含80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补贴30元;
90--99周岁(含90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补贴60元;
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300元。
三、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
6月5日--30日为个人申请阶段。本补助的申请、审批程序按照“户申报、村镇审、县核定”的方式进行:
1、由老人本人或赡养人,持申请人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2、乡(镇)汇总村(居)上报的花名册,将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对象的所有申报材料及电子档上报县民政局。
3、县民政局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对象进行抽查、审核、审批,有县政府安排资金,资金有财政局直接拨付银行打卡发放。
4、高龄津贴每年申请审核一次,实行动态管理,新增对象按程序申报,死亡对象及时核减。审核工作于每年7月份进行,一年发放一次。(原则上,重阳节之前高龄津贴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