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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山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河长制工作总结】青山乡2020年度河长制工作总结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2-2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河长制工作总结】青山乡2020年度河长制工作总结

阅读次数: 来源:青山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2-28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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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东至县委办公室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办[2017]22号)、《东至县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东河长办[2017]5号)的要求,现将青山乡2020年河长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青山乡河湖概况

青山乡地处山区,主要河流有4条,分别为青山河、青山桥河、双河河、铁炉河青山段;境内小(1)型水库3座(大源山水库、高峰水库、青山水库)、小(2)型水库14座;大小山塘425座。

二、落实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贯彻生态文明建设新理念,创新水环境治理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抓手。为此,我乡由党委书记、乡长担任乡级总河长,乡领导担任相关河流、水库的河湖长,统筹负责河长制工作的落实。分管领导每月召开河长制工作例会学习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任务落实。

(二)突出重点,初见成效

全面贯彻落实市级总河长第一号令精神,以河湖“清四乱”为契机,摸清和清理整治河湖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全年“清四乱”专项行动见到明显成效,整治青山河、青山桥河、双河河、铁炉河青山段河道约长20公里,清除村枝丫、白色垃圾约1.5吨,河湖水库面貌明显改善。7月上旬,为巩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成果,乡级总河长李应乐及相关河段的河长分别利用河长通APP,开展了集中巡河巡湖行动,进一步改善河湖库水生态环境,提升了整治效果,确保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同时在专项行动基础上,建立健全乡村两级管理网络,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的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三)成效和经验

通过广大干部和群众的共同努力,推动了我乡河长制工作从“有名”到“有实”转变,河长制的推行改善了水生态环境,践行了绿色发展理念。全年以来,乡村两级河长利用河长通APP,开展不定期的巡河巡湖行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乡“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坚持巡查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召集村级河长现场处置,并下发督办单,要求限时办结。尽管现在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要想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就必须把河长制工作深入推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常态化管理,干部群众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存在的问题及有关建议

(一)在“河长制”工作中,发现问题抓整改,靠乡、村现有的力量难以完成。一是职能不健全,工作推进质量不高。二是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相互配合力度不够,难以有效形成合力。

(二)日常监管难度大。乡域河流分布多、流域广,群众治水护河的意识还不强,配合“河长制”工作及整治的热情和积极性不高,参与度不高,乱倒垃圾等现象仍然存在,导致“河长”工作压力大,河道整治难度大。

(三)河道治理资金短缺。大部分河流从未整治过,我乡在巡河过程中发现河道砂石堆积严重影响行洪。但由于河道整治投资较大,我乡财力有限,时常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和打算:

(一)强化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标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高频率宣传“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群众环保意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责任感。适时公布我乡流域水环境治理及实施“河长制”的工作计划、部门责任分工、任务完成情况等信息,让群众参与监督并支持河道整治工作,为“河长制”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完善体系建设。以通报、不定期检查等多种方式继续督促各村全面落实“河长制”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各项“河长制”工作制度。

(三)加强巡查监管。继续组织乡级河长、村级河长和动员各村各单位相关人员加强对辖区内河道、垃圾卫生、排污情况进行不间断巡查,重拳打击非法采砂活动,对发现的各种情况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和组织人员进行整治,巩固整治成果。

(四)强化部门联动。 一条河涉及的问题是多部门、多领域的,河道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整治,在河长协调推进的同时,还必须要有多部门的协调配合来提供保障。乡党委政府继续发挥好牵头、组织、协调及督查作用,认真查找“河长制”工作的薄弱环节,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形成联动机制,形成合力,进一步推行“河长制”工作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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