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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393F/202003-00084 组配分类: 林长制
发布机构: 张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张溪镇2020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文号: 张政﹝2020﹞41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3-0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张溪镇2020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阅读次数: 来源:张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3-09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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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有效提升森林火灾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根据市、县林业局印发的2020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森林工作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东至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火。

(二)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及预防扑救基本知识,宣传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切实提高广大群众森林防火安全意识。

(三)宣传森林火灾典型案例,森林防火好的经验做法,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三、计划安排

(一)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综合运用广播、电视、宣传车、小喇叭等传统媒体,以及手机短信、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森林火警信息,普及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相关知识。及时更新、维护原有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标识,对标语标牌较少的村(居)要及时增加。

(二)抓好重点时间段森林防火宣传

1.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市、县明确,将3月和10月,确定为森林防火集中宣传月。宣传月期间,各地要制定宣传计划,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2.突出抓好重点时段宣传教育。突出清明、冬至、春节等传统节日,突出农事、祭祀用火高峰时期,尤其是对高森林火险时段,要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宣传,倡导林区群众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不在林区违规用火。

(三)抓好重点区域森林防火宣传

1.加强重点区域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横语、标牌设置。对大历山风景名胜区、升金湖周边、县区交界处,以及林区进山路口、公路等沿线,坟场集中地等重点区域,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标牌。

 2.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村入户” 活动。要以解决“最后一公里”为重点,推进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进村入户,保证宣传效果。在辖区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森林防火教育,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全社会的良好局面。

(四)发挥林长制改革“一林一员”的作用。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发挥“一林一员”作用,让村组负责人、广大护林员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切实承担起森林防火安全巡护、宣传教育等工作职责。

 四、相关要求

各村(居)要从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提高做好防火宣传工作重要性认识,并且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严格按照宣传方案,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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