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41821003287545U/202012-00196 | 组配分类: | 河(湖)长制 |
发布机构: | 龙泉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工作推进】龙泉镇扎实推进人居环境整治 深入落实“河长制” 全力打造美丽宜居之乡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12-0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龙泉镇以基层党建“书记项目”为引领,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再深入、再落实“河长制”工作,全面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助力乡村振兴建设。
一是积极开展“清河行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乡村振兴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成立以河长为主的清洁小组,及时打捞河面漂浮物、水草和河岸杂草、秸秆等,实施清淤疏浚,全面清理。各级河长应当好河湖管理的领队,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二是坚持开展“护河行动”。做好日常管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加强巡河力度,查找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落实“点对点,长对长”责任体系,出现的“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实行“零容忍”,严格要求镇村河长落实责任清单,积极发挥“河长”的带动作用,发动全民参与河湖保护。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搭桥牵线。
三是持续开展“养河行动”。龙泉镇通过宣传喇叭、专题会议、横幅、标语等全方位进行宣传改善人居环境的重大意义,最大限度调动群众参与环境整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全镇营造上下联动,干群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氛围。带动群众主动加入到“养河行动”中来,在整治好各自的“小环境”基础上,共同维护好我们的“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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