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77115084T/202011-00019 | 组配分类: | 灾害信息员队伍 |
发布机构: | 青山乡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名称: | 青山乡灾害信息员队伍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11-1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党政办公室是乡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召集会议研究、决定和部署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的管理工作。
2、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是应对各类自然灾害救助的应急指挥机构,总指挥由乡政府乡长担任,乡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任副主任。
3、乡政府设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由各科室、乡单位、医院抽调人员组成,为突发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履行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编制、修订预案,具体落实有关决定事项。
联系电话:0566-806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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