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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77115084T/202010-00081 组配分类: 项目库建设
发布机构: 青山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东至县脱贫攻坚项目库申报流程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0-1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东至县脱贫攻坚项目库申报流程

阅读次数: 来源:青山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0-13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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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请、项目审核、项目入库。

 (一)项目申请

项目申请工作由村两委负责,驻村工作队全程参与。 项目申请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与脱贫攻坚规划、行业部门规划相衔接。

2、具有扶贫功能和脱贫效益,满足市场和贫困户需求,对贫困群众实现脱贫具有较强的带动力。

村两委确定到村到户调整项目清单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初审。

(二)  项目审核

1、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村调整的项目清单后,根据“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组织相关站所深入村或贫困户家中进行调查核实,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以及项目与脱贫目标的匹配度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项目按照类型分类,分年度汇总,依照县脱贫攻坚职责分工,报送县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审核。

2、县项目主管部门严格对照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和行业部门规划,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项目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绩效性等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项目主管部门在出具审核意见的同时,要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审核通过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

(三)项目入库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情况,对项目主管部门上报的项目进行统筹平衡和审查,确定拟调整入库项目,及时反馈乡镇人民政府、县项目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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