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318N/202011-00097 | 组配分类: | 应急预案 |
发布机构: | 尧渡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关于印发《尧渡镇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 文号: | 尧政秘〔2020〕64号 |
成文日期: | 2020-11-02 | 发布日期: | 2020-11-02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村、社区:
现将《尧渡镇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社区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预案,扎实做好森林火灾的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
尧渡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日
尧渡镇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镇党委、政府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安徽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东至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森林火灾事故处置实践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尧渡镇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村居按照区域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2、快速反应,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完善火情报告制度,各相关单位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快速有效。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提高全社会防范森林火灾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把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林区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预案启动条件
森林火灾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按照本地区森林火灾预案进行处置。
出现森林火灾,当地村(居)无法有效控制扑灭的,要立即报告镇防火指挥部,由镇指挥部启动预案,组织扑救。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一)指挥机构
镇设立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镇党委书记任政委、镇长任指挥长、分管负责人任副指挥长、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1、指挥机构主要职责:
(1)拟定镇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2)贯彻落实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和镇政府的决定,检查、监督各村(居)、各单位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方针、政策、法规和重大行政措施的实施,指导森林防火工作。
(3)在遇到森林火灾紧急情况下,积极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参加重大森林火灾的扑救;
(4)每年召开两次指挥部成员会议,主要总结上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分析森林防火形势,部署森林防火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听取办公室工作汇报,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5)对有关森林防火重大问题做出决定,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召开全镇森林防火工作会议。
(6)随时组织成员单位,对村(居)及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进行督查。防火期结束后,组织考评、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2、成员单位职责:
(1)林业站: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2)镇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负责组织森林公安和当地公安机关维护治安秩序,火场交通管制、安全保卫和火灾案件查处工作。
(3)镇武装部:根据火情需要,组织基干民兵积极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4)镇纪委:负责对森林火灾责任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5)镇财政分局:按规定解决森林防火所需经费支出。
(6)镇中心学校:负责指导全镇林区中、小学校对学生开展森林防火教育工作。
(二)日常工作机构
镇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地点:镇林业站,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落实指挥部各项指示,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2、协助指挥部建立与完善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和指挥系统,建立全镇统一的信息技术交流平台。
3、负责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会议筹备工作,积极为指挥部提供合理性森林防火工作意见,受指挥部指令组织检查,指导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和宣传工作。
4、认真做好全镇森林防火工作总结,负责森林火灾统计、上报建档工作,积极开展护林联防工作,总结推广森林防火先进经验。
5、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火情监测、报告
(一)火情监测
镇防火办按照气象部门天气预报,上级防火办高火险等级预报,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制作高火险等级分析表,及时告之村(居)做好应急准备,加强预防措施。
(二)火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居或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四、火灾扑救
(一)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镇指挥部及时组织扑救。
(二)扑火指挥
1、统一指挥。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扑救森林火灾,由镇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指的统一指挥。
2、逐级指挥。下级指挥机构必须执行上级指挥机构的命令,为避免指挥混乱,上级指挥机构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下达命令。
3、分片指挥。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
(三)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要把扑火人员、受灾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努力保护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3、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基层扑火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社会力量为辅的原则。必要时组织跨区支援,严禁动员老弱病残和中小学生参加扑火。
4、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明确责任,坚持实行扑火、清理、看守火场责任制。
(四)扑火力量,本着以专业扑火队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分三个梯队,组织扑救力量,投入救灾工作,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就近调集。
第一梯队为当地村(居)扑火队或民兵应急小分队。
第二梯队为镇森林扑火应急分队。
第三梯队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扑火实际需要调集全镇基干民兵和各村(居)应急小分队组成第三梯队参与增援扑救,镇有关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作为后备力量。
需要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调动森林消防力量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调动森林消防队伍参与增援扑救。
(五)扑火安全
扑火人员必须接受扑火安全教育,遵守火场纪律,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严禁单独行动;现场指挥员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六)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村(居)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七)火灾查处
森林派出所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
五、综合保障
(一)信息与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相应的通信设备。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二)队伍保障
加强专业森林扑火队伍建设,镇本级将组建森林扑火突击队,积极建设后备扑火队伍;各村(居)有森林义务扑火队员人数不得少于30人。
(三)扑火物资保障
各村(居)根据各自辖区的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1000元以上的扑火机具和装备。森林防火指挥部在镇林业站设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常年储备不少于5000元的防火物资器材,充分满足扑救森林火灾的扑火物资急需。
(四)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经费,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培训演练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有计划地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在全社会普及避火安全常识。
六、附则
(一)奖励与责任追究
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火灾肇事者和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者进行责任追究。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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