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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东流镇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9.2918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本部门汇总数,包含本级和所属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09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197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29.0945万元。主要用于重点工程建设、业务培训、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招商引资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在公务接待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国内公务接待280个批次,306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0.1973万元。2018年我镇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没有购置新增公务用车,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应急处理等。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的说明
近年来,我镇领导对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把关,加强支出管理,厉行节约,确保全年预算支出不突破指标,不给财政增压力。2018年我镇的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根据中央、省、市文件和相关部门培训计划要求。 2017年因公出国费支出0万元,2018年因公出国费支出0万元,相比上年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文件要求,我镇严格控制接待次数、降低接待规模。2017年公务接待费支出34.1562万元,2018年公务接公务接待费支出29.0945万元,相比上年度下降很多。
三、公务用车运行费: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文件要求,我镇加强车辆管理使用。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0.3164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0.1973万元,相比上年度无明显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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