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 行风建设
索引号: 113418210032870439/202102-00009 组配分类: 行风建设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医疗卫生 / 公民 / 其他
名称: 池州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汇总表公示(2021年2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2-10

池州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汇总表公示(2021年2月)

来源: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2-10 16:27
【字体大小:

序号

被记分单位(个人)

不良执业行为情况

记分时间

记分

分值

审批机关

备注

1

东至县人民医院

在对患者进行CT摄片时,未按照规定对患者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未定期对数字胃肠机和CT室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在职业病体检中违法行为逾期未整改的行为,2021127日,被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法处以警告和罚款人民币19000.00

202124

3

市卫生健康委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