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334c/202007-00198 | 组配分类: | 河(湖)长制 |
发布机构: | 东流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东至县发布最新总河长令:坚决打赢长江禁捕退捕攻坚战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07-26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长江“十年禁渔”是党中央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大决策,是推动长江共抓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重大举措。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制度优势。
县总河长令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
压实工作责任
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六无四清”目标要求,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加大加密巡河督查。相关乡镇要组建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细化方案,“一把手”亲自负责、亲自调度,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县、乡、村三级河湖长,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分区分段包保,责任到人,突出关键环节、紧盯时间节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
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作为河湖长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压实主体责任,把任务细化到村,把政策落实到人。县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要协助配合县级河长对责任河湖开展督查暗访,乡镇级河长办要主动作为,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督办分办,目标考核等工作。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河湖长和部门,启动约谈问责机制,追究相关责任。
加强宣传教育
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关于禁捕退捕的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升公众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保护意识,使“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长江流域渔获物成为社会公众的普遍共识。发动长江、黄湓河沿线的群众、 村组干部、志愿者维护河道秩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禁捕退捕意识,营造浓厚的全民禁捕退捕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