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 河(湖)长制
索引号: 11341821003287369Y/202101-00055 组配分类: 河(湖)长制
发布机构: 洋湖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工作总结】洋湖镇2020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总结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1-0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工作总结】洋湖镇2020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总结

阅读次数: 来源:洋湖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1-07 17:13
【字体大小:

根据《中共东至县委办公室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办[2017]22号)、《关于印发<东至县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试行)的通知》(东河长办[2017]5号)和《关于印发<东至县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东河长办[2020]4号)要求,现将洋湖镇2020年河长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洋湖镇河湖概况

洋湖镇境内水系发达,主要河流有8条,分别为黄湓河、乌沙河、丁香河、鲁咀河、珠虹河、青峰河、响水滩河、北山河。其中黄湓河为长江一级支流,横贯洋湖镇,长16.06公里,上起天井横山,下至家州组。沿河涉及南山村、泥黄村、洋湖村、龙丰村、迭山村、珠虹村6个行政村。黄湓河洋湖境内一级支流从上至下分别为鲁咀河、乌沙河、丁香河、珠虹河;境内小(1)型水库2座(东风水库、响水滩水库)、小(2)型水库14座;大小山塘289座。

二、落实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工作推进体系。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全面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以镇、村二级“河长”为主的“河长制”工作体系,设立了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层层压实,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结构体系。

(二)严格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先后研究下发了《洋湖镇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洋湖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对各级河长、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进行了细化、明确。确立了由河长牵头召集河长制工作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河流保护重点难点问题,加强河流保护管理工作的沟通与协调。我镇河道保洁员岗位充分与贫困户和公益性岗位相结合,并对其负责区域进行划片,各自负责所辖区域河道环境卫生,确保管护无死角,严格落实责任。

(三)加大巡查力度,抓牢工作推进手段。我镇党委政府对河长制工作高度重视。

1、对辖区内的河流、水库管理范围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进展情况:拆除珠虹水库养鱼管理房1处、鱼食堆放池3处;查处制止了黄湓河龙丰段、乌沙河八音段2处非法采砂点,有效禁止了河道偷采行为;拆除珠虹水库、黄金脑水库拦鱼网2处。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共清理水域垃圾50吨。

2、河长通APP使用推行情况:洋湖镇镇村河长共24人,全部下载安装巡河APP。镇级河长共4人,每月安要求完成巡河;村级河长20人,正在进行巡河行动,于本月底完成巡河任务。

3、县总河长3号令落实情况:联合派出所和市场监督所处置非法捕鱼2起。安装禁捕禁告牌3块(黄湓河洋湖大桥位置、乌沙河堰头桥位置、丁香河珠虹大桥位置)。发放禁捕宣传单400余份(主要在菜市场发放)。 

(四)开展联防联控,建立健全执法能力。按照“属地管辖、分段负责”的原则,依托基层公安力量,设置派出所主要负责人担任本辖区内河流、水库的河湖警长,积极参与日常河湖管理保护活动,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支持、配合辖区内河(湖)长及河长办工作开展。

、存在的问题及有关建议

(一)工作推进难度大。“河长制”工作中,发现问题抓整改,靠镇、村现有的力量难以完成。一是职能不健全,工作推进质量不高(如河湖清四乱中发现历史遗留的乱建房屋现象靠乡镇整改难度大、成效低)。二是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相互配合力度不够,难以有效形成合力。

(二)日常监管难度大。镇域河流分布多、流域广,群众治水护河的意识还不强,配合“河长制”工作及整治的热情和积极性不高,参与度不高,乱倒垃圾等现象仍然存在,导致“河长”工作压力大,河道整治难度大。

(三)河道治理资金短缺。大部分河流从未整治过,我镇在巡河过程中发现河道砂石堆积严重影响行洪。但由于河道整治投资较大,我镇财力有限,时常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

、下一步工作措施和打算:

(一)强化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标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高频率宣传“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群众环保意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责任感。适时公布我镇流域水环境治理及实施“河长制”的工作计划、部门责任分工、任务完成情况等信息,让群众参与监督并支持河道整治工作,为“河长制”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完善体系建设。以通报、不定期检查等多种方式继续督促各村全面落实“河长制”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各项“河长制”工作制度。

(三)加强巡查监管。继续组织镇级河长、村级河长和动员各村各单位相关人员加强对辖区内河道、垃圾卫生、排污情况进行不间断巡查,重拳打击非法采砂活动,对发现的各种情况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和组织人员进行整治,巩固整治成果。

(四)强化部门联动。 一条河涉及的问题是多部门、多领域的,河道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整治,在河长协调推进的同时,还必须要有多部门的协调配合来提供保障。镇党委政府继续发挥好牵头、组织、协调及督查作用,认真查找“河长制”工作的薄弱环节,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形成联动机制,形成合力,进一步推行“河长制”工作全面落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