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41821003287545U/202103-00054 | 组配分类: | 其他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龙泉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关于印发《东至县脱贫攻坚档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东扶组无编号〔2021〕5号 |
成文日期: | 2021-03-29 | 发布日期: | 2021-03-30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东至县脱贫攻坚档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东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1年3月29日
东至县脱贫攻坚档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做好我县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通知》(池档发〔2021〕1号)要求及全市脱贫攻坚档案管理工作现场会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家档案局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意见》(档发〔2016〕1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通知》(皖档发〔2020〕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通知》(池档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全面做好我县脱贫攻坚各类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存凭留证、资政惠民,确保全面真实记录我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历程,全方位展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实现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的奋斗实践。
二、目标任务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对照脱贫攻坚档案管理工作要求,全面收集本地本部门脱贫攻坚以来形成的文字、图像、声像、电子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材料,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5月10日前全面完成2020年底前形成的精准扶贫文件材料的分类、保管期限划分及编号、编目工作,确保通过市级验收。
三、实施步骤
(一)做好档案资料收集
1.收集范围:
(1)县扶贫开发局负责收集县级扶贫各类文件材料(见附件1);
(2)各乡镇负责收集本乡镇扶贫类文件材料(见附件2)和扶贫资金类、扶贫项目类、特殊载体类材料;
(3)各行政村负责收集村级扶贫类文件材料(见附件3)、贫困户材料(附件4)、特殊载体类材料。
2.时间要求:县、乡、村同步开展,2021年4月5日前全面完成。
(二)开展档案归档整理
1.县级试点推广。在木塔乡祝山村开展县级试点,从县档案局、县扶贫开发局、县档案馆抽调人员驻村进行指导,4月1日前完成试点村资料收集,4月6日前完成档案归档整理和县级验收。在总结试点村经验做法的基础上,4月10日前在试点村召开全县扶贫档案管理工作现场会,安排各乡镇、脱贫出列村进行参观学习。
2.乡镇试点推广。全县扶贫档案管理工作现场会召开后,各乡镇以参加县现场会的村为试点,抽调人员驻村加强指导,4月15日前完成镇级试点村档案整理归档和验收工作,4月20日前组织本乡镇其他村到试点村召开现场会进行学习推广,4月30日前要全面完成所有有扶贫开发任务村的扶贫档案整理归档和乡镇验收工作。同时,各乡镇要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档发〔2017〕6号)和《乡、镇级扶贫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见附件2)要求,做好镇级脱贫攻坚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4月30日前完成。
(三)县级抽查验收
5月上旬,从县档案局、县扶贫开发局、县档案馆和乡镇扶贫工作站抽调人员成立工作组,对各乡镇脱贫攻坚档案整理归档工作进行抽查(原则上每乡镇抽取两个村,1个脱贫村、1个非贫困村),督促指导做好补缺补差,确保顺利通过市级互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扶贫档案工作,镇、村要成立扶贫档案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压实责任,推进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要明确时间节点任务,倒排工期,倒逼落实,确保按期完成归档整理工作。要加强经费保障,确保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规范收集整理。各乡镇、村要严格依照国家档案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意见》《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全面收集整理反映脱贫攻坚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电子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资料,确保“应收尽收、应归尽归”;县档案局、县扶贫局、县档案馆要加强业务指导,按照《精准扶贫档案分类方案及档号编制规则》要求,指导镇、村规范开展组件(卷)、分类、排列、编号等整理工作,确保精准扶贫档案收集齐全、归档规范。
(三)抓好统筹推进。各地要将精准扶贫档案工作与脱贫攻坚总结、“纪录小康工程”和“感恩共产党 奋进新时代”主题活动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广泛征集反映脱贫攻坚历史伟业和先进感人事迹的图片、音像、实物等各类珍贵资料,全方位展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实现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的奋斗实践。
附件:1.县级扶贫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2.乡(镇)级扶贫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表;
3.村级扶贫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4.贫困户材料清单(村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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