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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369Y/202407-00098 组配分类: 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发布机构: 洋湖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名称: 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指南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7-0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指南

阅读次数: 来源:洋湖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7-01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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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

《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46号):“二、做好项目统筹衔接2017年,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安排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和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经费后,剩余资金全部用于开展原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和资金使用主体主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和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原有管理责任主体、项目内容、实施主体、服务模式保持不变……”。

二、服务对象

全人群和重点人群。  

三、服务机构

洋湖镇人民政府和卫生院

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服务地点:洋湖卫生院

四、服务项目和内容

1.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健康促进三年攻坚行动;

2. 健康促进机关建设。

3. 健康促进医院、学校等健康促进场所建设。

4. 健康科普;

5. 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

6. 控烟宣传和人群干预。

五、服务流程

组织实施健康素养促进项目,采取健康促进机关和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健康科普和健康传播、对重点人群、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开展有针对性健康教育等措施,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

六、服务要求

携带本人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七、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举报投诉电话:8311432(计生办)

网上投诉渠道:东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dongzh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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