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393F/202502-00049 | 组配分类: | 基本避孕服务 |
发布机构: | 张溪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名称: | 张溪镇基本避孕服务指南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2-0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服务对象:个人
二、服务机构:
名称:张溪镇计生服务所
地点:张溪镇2号办公楼一楼
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 14:30-17:30
电话:0566-8242599
三、服务项目和内容:基本避孕服务
四、服务流程:个人提出申请,计生办工作人员对群众咨询一般服务事项进行答复。
五、服务要求:对应急类事项,承办单位应立即办理,并在交办的当日答复诉求人;对咨询类和求助类事项,应在交办5个工作日内办结和答复诉求人;对投诉类事项,应在交办7个工作日内办结和答复诉求人。
六、投诉举报电话:
0566-824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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