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449J/202503-00032 | 组配分类: | 应急预案 |
发布机构: | 官港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官港镇总体应急预案(适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事故)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3-1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提高公众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1.编制目的
通过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应急管理、指挥、预警、处置和保障体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工作原则
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原则,统筹做好各项应急防范措施,提高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
3.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各类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包括突发各类群体性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社会安全事件:聚众
(4)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5)事故包括: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教育系统安全事故、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等。
5.突发事件应急职责分工
(1)镇主要领导:深入现场,听取汇报,作出决策,调集力量,妥善处置。
(2)镇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3)镇党政办公室:及时了解和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信息;向上级领导汇报突发事件应急情况,及时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协助政府领导做好事故上报,组织、协调、落实应急处理。
(4)镇应急办公室:按现行法规和上级政府处理突发事件的规范要求,协助上级对突发事件调查,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突发事件调查和处理;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执行上级政府的文件要求。
(5)派出所:具体负责并与机关部门配合实施火灾、陆上交通、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等特大安全事故的抢险施救工作,指挥对突发事件进行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保卫、灭火、道路交通管制,并按照现行法规和上级政府处置突发事件规范、要求做好事故现场勘查、处理等工作。
(6)镇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及各村在遭遇突发事件时,应立即组织抽出人员,设备、物资赶赴事故现场,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6.应急联动机制
(1)应急救援值守制度
实行领导带班的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值守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脱岗、漏岗,并做好值守记录,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将事故地点、时间、性质等要素通知带班领导,并根据带班领导的指令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包括各类群体性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需要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含派出机构)提供帮助支持的,由镇应急指挥部协调处理;需抽调机干民兵的由镇应急指挥部向镇人武部下达指令,形成共同应对处置的应急联动机制。
(3)在超过本级或规定权限的应急工作指令时,要在第一时间迅速向上级报告;遇有特别紧急情况,应当边处置边报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