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377R/202104-00076 | 组配分类: |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发布机构: | 葛公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公民 |
名称: | 【人社政策包】 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政策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4-12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有什么补贴政策?
答:企业组织职工开展技能培训,并提高技能等级的,分别给予企业和职工培训补贴。
1.补贴标准。分四个等级:分别按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技师3500元、高级技师5000元标准给予企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企业,其职工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初级1000元、中级1500元、高级2000元标准,全额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2.培训对象。一是与企业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员工。二是符合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由用工企业申请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二、企业职工个人自费参加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可以享受补贴吗?
答:对职工个人自费参加社会化技师培训(包括高级工晋升技师、技师晋升高级技师的培训),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培训补贴。
1.补贴标准。按培训费的9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上限标准:技师不超过3500元,高级技师不超过5000元。
2.相关要求。参加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级别培训的人员,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培训补贴。每人两年内参加同一职业(工种)培训,享受一次补贴。
需要了解具体的就业创业等人社政策有哪些咨询渠道?
今日东至、安徽人社微信公众号、东至人网
也可直接电话咨询东至县人社局具体经办机构
东至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0566-5296998
东至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566-5292986
东至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 0566-529261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