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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377R/202102-00053 组配分类: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发布机构: 葛公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公民
名称: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材料、咨询投诉渠道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2-1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材料、咨询投诉渠道

阅读次数: 来源:葛公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2-12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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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申请材料(申报表、评议表、审核表、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其它证明材料)
      2.受理范围及条件(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女方年龄49周岁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3.办理流程(本人申报、村、居评议、乡镇初审、县级复核)
      4.咨询投诉渠道(县卫健委:0566-70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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