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422T/202105-00107 | 组配分类: |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
发布机构: | 香隅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香隅镇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指南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5-15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文件依据
《东至县2020年就业脱贫工作实施方案》(东人社秘〔2020〕39号)
2.政策对象
县内就业扶贫基地、就业扶贫车间等
3.申请条件及奖补标准
3.1公开招募选择一批热心公益、待遇较高、交通便利、能稳定提供就业岗位的生产经营类企业,由企业自愿申报,按规定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对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的参照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给予个人每月590元岗位补贴、单位每月300元岗位补贴及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补贴;对签订劳务协议单独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的,给予贫困劳动力每月200元就业岗位补贴,基地吸纳贫困劳动者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根据吸纳贫困劳动力人数,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3.2对贫困劳动力被帮扶到未被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或就业扶贫车间就业的,每月给予贫困劳动力100元岗位补贴。
3.3对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的参照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对签订劳务协议单独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的给予个人每月400元补贴。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运营补助。
4.申请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资料
5.办理流程
现场申请办理
6.乡镇办理地点(方式):东至县香隅镇为民服务大厅
7.咨询电话:0566-81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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