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334c/202105-00115 | 组配分类: |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
发布机构: | 东流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名称: | 东流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普法宣讲进机关活动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5-14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会议名称:东流镇2021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动员会
会议时间:2021年5月14日下午3:00
会议地点:镇政府五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汪仟春
参会人员: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村社区书记、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伟大成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机关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意识,提高法治知识覆盖面,按照省市县统一要求部署,5月14日下午,东流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讲活动。
宣讲会上,镇党委副书记汪仟春宣读了活动方案,司法所所长陈云峰结合亲身调处纠纷实践,以案释法,结合身边案例详细诠释了《民法典》人格权编和伤害赔偿编中的部分内容。会上,全体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民法典》侵权责任编12个要点具体内容,宣讲员围绕群众关心的好意同乘、无偿搭乘、委托监护、精神损害赔偿等相关规定进行了解读。
通过本次宣讲,与会机关干部职工对老人赡养、民间借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中的人身伤害赔偿纠纷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民法典条文有了更深的认识,活动以“接地气”的视角、辅以生动案例,进一步引导机关全体成员自觉学法,培养遇事找法的思维和解决问题依靠法律的能力。
活动宣传了全国普法办开展的民法典有奖竞答活动、参与方式等,鼓励全体职工积极关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参与答题。活动还要求,要将集中研学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增强学习效果;要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作用,机关干部要与村法律顾问一同前往联系村开展《民法典》宣讲,推进乡村的法治建设。下一步,东流镇将继续深入开展《民法典》宣讲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校园等“八进”活动,切实推动法治宣传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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