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334c/202406-00113 | 组配分类: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查询 |
发布机构: | 东流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名称: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查询服务指南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6-09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对象范围
已在我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0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十二章
三、办理材料
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四、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持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到各乡镇事务所或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打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个人权益记录单》,业务完结。
五、办理时限
即办
六、办理地点
东至县东流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七、结果送达
当场告知或电话联系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办事时间
每月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十、咨询电话
0566-8125262
十一、监督投诉电话
0566-8121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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