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422T/202105-00156 | 组配分类: |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
发布机构: | 香隅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香隅镇普法作品】八旬老妇晚年无人赡养 情理法难容调解彰公义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5-17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案件类型】赡养纠纷
【调解组织】东至县香隅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基本情况】82岁老人陈某是香隅镇xx村人,生育三个儿子吴一某、吴二某、吴三某,陈某一直居住在祖屋中,那间祖屋的产权登记为吴三某,老人一直是由吴三某一个人照顾,吴三某表示以前自己经济宽裕无所谓,但现在生意出现问题,打算把祖屋卖掉,但卖掉祖屋后母亲将不知道安置在哪里,吴三某提出母亲轮流到三兄弟家居住。但是吴一某和吴二某不同意,因为他们认为母亲一直跟弟弟吴三某在一起,应该继续让他们同食同住。但吴三某认为自己多年来一直独自负担照顾母亲的义务,现在自己也将近50岁了,加上这几年生意不好做,经济也不宽裕,要求两个哥哥也一起担负起照顾母亲的义务,因此要求调解会给予调解。
【调处过程】听完吴三某反映情况后,调解员立即到当事人居住的香山村了解有关情况。据村委会工作人员介绍吴三某在当地生意做得比较大,经济宽裕,所以母亲一直由他照顾。这两年由于生意上遇到了一些问题,所以打算将祖屋卖掉。了解了这一情况后,调解员又立即找到了吴一某和吴二某,起初,吴一某和吴二某对调解员介入他们的家事很不欢迎,当调解员表明来意,并讲清楚了有关法律规定后,他们表示接受调解,但坚决不同意弟弟将祖屋卖掉,担心母亲没地方住,并认为多年来母亲一直帮着弟弟,母亲老了理所当然应由弟弟抚养。
基本情况清晰后,调解员组织三兄弟进行了一次面对面的调解。吴三某提出:1、哥哥们无权反对他卖祖屋;2、母亲轮流到三兄弟家住;3、三兄弟每人每月给母亲200元,若母亲去吴二某、吴一某家居住时,他给300元每月。但吴二某不同意,表示自己并不是不想抚养母亲,而是他现在没有收入,每月给200元拿不出来,只能每月负担100元。吴一某对吴三某的意见不置可否。最终三人没能就母亲的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因此,调解员只能劝说吴三某继续照顾好母亲,并再次向三兄弟讲清楚了有关赡养方面的法律规定,如果母亲因为三人没有及时的照顾,而出现问题的话,三人可能会触犯法律,最终受到刑罚的制裁。并向吴三某提出希望他珍惜自己的名誉,为乡人树立良好的榜样。事后,吴三某也一直尽义务照顾着母亲。
但事情没有得到圆满处理,调解员对陈老人一直不放心。因此,调解员时常联系香山村委会了解情况,并多次找三兄弟分别做思想工作,特别是多次约见吴三某,经过半年多努力,吴家三兄弟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母亲陈某由吴三某安排在敬老院,一切费用和日常开支、日后患病及百年归老的丧葬费均由吴三某负责,而吴一某和吴二某则放弃陈某遗产的继承权。最终老人有了保障,而吴三某也心甘情愿的继续照顾母亲。
【案件点评】
1、赡养纠纷一般都是因兄弟间存在矛盾或早年父母对某一子女照顾较多引发的,调解员要找这个矛盾的焦点,动员子女中经济较好或早年得到父母照顾较多的子女多尽义务,这是调处成功的保障。
2、在农村很多人对于不赡养父母的法律责任和后果认识不清,因此在调解过程中我们要根据情况委婉或严肃的讲述相关法律规定,让当事人知道不赡养老人的严重法律后果。
3、在调解成功前要保障好老人的生活,请当地村委会多留意,以免老人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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