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693XL/202105-00075 | 组配分类: | 选房或摇号公告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关于龙溪水岸8号楼公租房2021年第一批次分配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5-17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相关单位:
龙溪水岸公租房装潢项目即将完工,计划7月分配入住。现将分配工作通知如下:
一、分配对象
2021年1月29日公开摇号列为轮候对象的机关事业单位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经济困难无房家庭。
二、房源及分配方式
1.房源。房源位于河西龙溪水岸小区8号楼,户型为三室一厅和二室一厅。
2.分配方式。新就业无房职工按三室一厅三人合租安置,经济困难无房家庭以两室一厅安置为主。各单位公租房轮候对象可以自由组合,达到合租人数即可抽取房号。未自由组合成功的可申请保障办进行配租。
三、分配时间
鉴于本次分配房源充足,不采取集中摇号,即达到合租人数即可到保障办工作人员处抽取房号,抽号时间2021年5月15—30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未抽取房号也未申请配租的轮候人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事项
1.轮候人抽取房号前要提供合租人合租承诺书和委托书。(样式见附表1)
2.经济困难无房家庭轮候对象抽取房号前要提供家庭人口基本情况,经保障办完成整户审查后由县保障办通知后抽取房号。(样式见附表2)
委 托 书
县保障办:
本人 (身份证号码: )经慎重考虑,同意和 (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号码: )共同合租,现委托 (身份证号码: )办理公租房分配事宜。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特此委托
委 托 人:
受委托人:
日 期:
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困难家庭人口基本情况审查表
申请人 基本情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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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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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已婚□离异 □丧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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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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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籍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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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 |
县 乡镇 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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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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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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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申请人情况 |
与申请人关 系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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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情况 |
本人及家庭成员有无开办企业或参股经营性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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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情况 |
本人及家庭成员上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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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 情况 |
县城规划区范围有无住房(经营性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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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表格内容是本人填写,本人承诺填写内容真实,同意有关审查机关对本人及家庭成员住房、收入及经营情况核查且同意将核查情况予以公示。
承诺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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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部门联合核实意见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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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申请人指和申请人拟共同居住公租房的直系亲属;提供本人及共同申请人上年度工资流水
以及不动产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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