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377R/202106-00014 | 组配分类: | 公共服务 |
发布机构: | 葛公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名称: | 葛公镇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6-15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我镇共两件,分别是: 池州市东至县葛公镇洪方乡合义村,占用基本农田建设污水处理管道; 反映池州市东至县葛公镇天井村山体,自2019年起被不法分子侵占并挖山取石,山体遭到严重破坏。修路、运输过程中导致大量良田被毁坏。自接到交办件后,葛公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携相关部门立即到现场进行核查,同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截至目前,两个交办件已全部办结。具体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映池州市东至县葛公镇洪方乡合义村,占用基本农田建设污水处理管道的问题。
该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合义村(现为洪方村)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为县农业农村局PPP项目,施工方为东至聚光环境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监理方为东至县工程建设监理责任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为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站1座,污水主管网4599米,其中472米经过基本农田。
整改措施:施工单位负责将主管网回填深度1米以上,同时施工中采取耕地保护措施,不能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不影响耕种。
整改完成情况:目前地表已恢复,经过基本农田地段群众已耕种。整改已完成。
二、反映池州市东至县葛公镇天井村山体,自2019年起被不法分子侵占并挖山取石,山体遭到严重破坏。修路、运输过程中导致大量良田被毁坏的问题。
反映的天井村山体为安徽国风新型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风公司”)采矿地,该公司于2001年6月8日成立,2015年取得安徽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编号:C3400002010127110100001),有效期为2015年2月2日至2025年6月17日。2019年5月22日,国风公司年产50万吨露天采矿工程建设项目取得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许可(池经信矿山函〔2019〕70号文件),2019年6月开始建设,2020年4月通过市级绿色矿山创建验收,同月投入生产,产品为石灰石。
1. 反映的“山体破坏”问题不属实。国风公司石灰石开采采取中深孔微差爆破方式自上而下分层进行,边开采边复绿,开采的石灰石运输至全封闭式生产车间进行破碎筛分后外售。爆破每日进行一次,时间为上午11时,爆破时葛公镇安全办和周边村民代表全程参与监督,爆破测振监测系数控制在0.07以下(国家规定爆破测振监测标准系数为1.5)。
2. 反映的“良田毁坏”问题属实。国风公司距234省道为无名水泥路,长2千米,宽7米,国风公司2019年在原有道路上进行了加固,没有占用耕地。无名水泥路旁有一处荒地,约8.4亩,属于永久基本农田,因地处河边,经常性水毁,一直未耕种,近几年修复河堰、桥梁施工中曾用做临时便道和堆场。国风公司部分运输车辆将此地用作临时避让和等待装运场地,造成地块板结,地块北侧河坝边搭建了车辆修理工棚,面积为162平方米。
整改措施: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葛公镇人民政府督促矿山企业按照要求清除停放的车辆,对压结的地块组织复耕,违建的修理工棚予以拆除。企业根据要求立即开展土地恢复工作,安排10余人进行运输和拆除工作,配备一台挖机,四台运输车辆运输黄土,恢复土地的耕作层,硬化的土地已先进行破碎,再覆盖耕作层。同时将该地块承包给12户农户进行玉米种植。
整改完成情况:经过整改,该地块违建的修理工棚已拆除,黄土已全部铺设,复垦工作已完成,玉米种植完毕,复垦地块周围的石块已清除。目前该地块玉米长势良好,周边环境清理干净。整改工作已完成。下步我镇将继续继续对该地块进行监督,做好该地块养护工作。
(监督电话:0566-8340261)
中共葛公镇委员会
葛公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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