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7448989172/202107-00021 | 组配分类: | 法规标准 |
发布机构: | 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通知 |
名称: | 关于征求《东至县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东应急〔2021〕35号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7-2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征求《东至县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做好自然灾害救灾和受灾群众救助等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财政局草拟了《东至县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乡镇及有关部门意见,请结合实际提出修改完善意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5月14日下午下班前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反馈至县应急管理局,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秦亚运,联系电话:5298271,
邮箱:dzxjzjzb@163.com。
附件1:东至县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征
求意见稿)
附件2:征求意见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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