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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7448989172/202107-00021 组配分类: 法规标准
发布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征求《东至县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东应急〔2021〕35号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7-2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征求《东至县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东应急〔2021〕35号

阅读次数: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7-23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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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东至县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做好自然灾害救灾和受灾群众救助等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财政局草拟了《东至县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乡镇及有关部门意见,请结合实际提出修改完善意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5月14日下午下班前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反馈至县应急管理局,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秦亚运,联系电话:5298271,

邮箱:dzxjzjzb@163.com

 

附件1:东至县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征

        求意见稿)

附件2:征求意见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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