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393F/202107-00057 | 组配分类: | 预警信息 |
发布机构: | 张溪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关于提升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至Ⅲ级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7-2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防指,东至经济开发区、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市防指《关于提升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至Ⅲ级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当前防汛防台风工作,根据《东至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县防指决定自7月25日20时起将防汛防台风 IV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各乡镇、各部门立即进入防汛防台风应急状态,防汛责任人下沉一线、靠前指挥,全力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突出抓好风险隐患排查和重点区域管控,落细落实紧急避险和转移安置措施,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县气象部门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加密监测预报预警,高频次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社会公众主动防范避险;坚决果断提前转移危险区域人员,组织巡堤查险力量,强化抢险救援队伍备勤、救灾物资和装备调运准备;以“正面袭击”要求自我加压,以主动迎战的姿态迅速高效处置突发险情、灾情,坚决打好台风“烟花”防御主动仗、攻坚仗,确保不发生亡人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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