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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3427/202106-00014 组配分类: 公共服务
发布机构: 胜利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胜利镇关于征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 受理编号:X2AH202104250046)整改情况意见的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6-0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胜利镇关于征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 受理编号:X2AH202104250046)整改情况意见的公告

阅读次数: 来源:胜利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6-08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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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环保问题整改到位,充分保障公众权益,现征求广大居民意见,请将意见填入《反馈意见表》。

一、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7月8日。

二、联系方式:0566-3321602

三、公众反馈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dzsldzb@163.com);邮寄:(东至县胜利镇人民政府,东至县胜利镇利民路27号,邮编247200)等形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附件:1、 第X2AH202104250046号信访件整改完成情况

2、反馈意见表 

附件1:

X2AH202104250046号信访件整改情况


        信访件反映内容

池州市东至县胜利镇工业区,无规划无批复,区内企业无环保手续及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工业废水与该镇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升金湖。

         整改完成情况

1.原胜利镇工业集中区位于东至县胜利镇集镇规划区。2008年,池州市经委、发改委《关于东至县胜利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的批复》(池经投资〔2008〕320号)对胜利镇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予以批复。2018年,东至县政府《东至县人民政府关于<东至县胜利镇总体规划(2016-2030年)(2017年调整)>的批复》对胜利镇总体规划予以批复。城镇规划中工业集中区面积仅约500亩,到目前为止,实际建成区面积不到200亩,同时因受上位规划制约,新修编的胜利镇国土空间规划中工业用地规模将进一步减小,已达不到工业集中区标准,实际上为胜利镇工业板块。为此,根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撤销东流工业集中区等4个乡镇工业集中区命名的通知》(池政办秘〔2018〕77号)、《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省级以下各类开发区清理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秘〔2018〕70号)、《东至县人民政府关于省级以下各类开发区清理整顿结果的函》(东政秘〔2018〕83号)文件精神,在市县统一部署下,胜利镇原胜利工业集中区已撤销。目前,胜利镇工业板块内仅有4家企业在生产或运营,均已办理排污登记,各企业厂区内生活污水均经预处理后排放,安徽正润时装有限公司不产生工艺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安徽唯蜜食品有限公司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池州金地植物油有限公司已停产不产生工艺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东至博德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配套建设了污水预处理设施,医疗废水和生活废水经预处理后排放。根据以上情况,我镇认为胜利工业集中区既已撤销,实际情况又达不到工业集中区标准,应无需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2.我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已由县相关部门统一安排聚光科技公司建成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目前已完成1743户管网接入,接入率约75%。


附件2 :反馈意见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文件

名称

X2AH202104250046

号信访件整改情况


修改意见和建议

 

修改法律政策依据及理由

 

 备注

 


填表日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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