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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334c/202108-00072 组配分类: 公共服务
发布机构: 东流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东流镇关于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8-2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东流镇关于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告

阅读次数: 来源:东流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8-23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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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我镇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示。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十五批信访件(受理编号:WX202100195

反映问题内容:池州市东至县东流镇龙王湖村村民,举报东至县东流镇龙王湖村书记破坏生态环境。1、无开采山石的资质,大肆盗采国有资源,造成大片农田被毁而无法耕种,为运输原石将乡村公路修成S形,毁坏原有灌溉水系,暴雨时泽国一片,泛滥成灾,严重破坏大片良田和生态平衡。22011年始至2017年,将东至县香隅化工厂的所有废料拉到村组堆放在农田,气味熏天,剧毒的液体污染农田和水源,大雨时污水流进尧渡河再流入长江,造成江水严重污染,威胁周边和下游的居民和长江的生物的健康。要求督促其尽快恢复土地的原貌,早日清除掩埋地下的化学垃圾,以及遗留堆场的石料垃圾,平整土地,恢复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1)投诉人反映的采石地点为东流镇龙王湖村欧窑组小湖岗山场,村组公路欧窑路穿岗而过,连接尧渡镇历山大道。小湖岗现场正在进行道路改扩建施工,为县交通运输局建设的县重点项目尧渡河绿道(河西段)建设工程,20212月开工建设,目前正在施工中。因道路封闭施工,临时整修另外一条砂石道路以方便群众出行。

2)龙王湖村共有基本农田确权面积8300余亩,本村居民主要是种植水稻,经走访询问当地村民,村民从未发现自家农田和附近农田堆放过化工废料,龙王湖村从未因污染问题而导致过农作物减产的现象。东流镇人民政府、县生态环境分局历年来从未接到过在龙王湖村农田堆放或者填埋化工废料的投诉信访件,所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整改完成情况: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件反映问题不属实。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我镇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示时间:2021823-2021829;联系方式:电话0566-8125259;;电子邮箱:dzxdlzz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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